作者查詢 / Candy99
作者 Candy99 在 PTT [ L_TalkandCha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60則
限定看板:L_TalkandCha
看板排序:
7F噓: 欺負小妹我英文不好是嗎?03/08 06:57
7F噓: 欺負小妹我英文不好是嗎?03/08 06:57
8F推: 某人請注意ptt禮節08/16 09:02
2F推: 叫忠孝的一堆,乾03/25 19:23
4F→: 叫忠孝不行?03/25 19:23
5F→: 帳號部不受歡迎是誰?叫忠孝嗎?03/25 19:24
7F→: 該你 _B03/25 19:26
8F→: 用他板來永桶,太離譜了03/25 19:26
9F→: 自稱忠孝的都永桶是嗎?板主03/25 19:27
11F→: 離譜到了極點03/25 19:28
36F推: 原來a00是韓國人02/27 06:57
3F推: 板主可以自行認定分身?而且只憑一次IP相同01/17 00:13
4F→: 如果是中華電信非固定IP的,與他人同IP是很容易的事01/17 00:15
6F→: 還是送帳號部查察比較能服人心啦01/17 00:16
8F→: 而且小組長你只憑個人判斷,就把他禁言180天01/17 00:17
11F→: 還退人家文,太扯了啦01/17 00:18
13F推: 小組長無權認定分身!01/17 00:20
14F→: 本來就要送帳號部查01/17 00:21
15F→: 分身認定是帳號部的權責01/17 00:22
17F推: 被申訴了嗎?01/17 00:25
18F→: 一旦受到申訴,應由處理該申訴案之小組長/群組長移送帳01/17 00:25
19F→: 號部認定。01/17 00:26
20F→: 一般板務行政懲處,由小組長/群組長裁定是否暫停執行。01/17 00:27
21F→: 你把人家處罰這麼重,應該要暫緩執行水桶和退文吧!01/17 00:29
22F推: 小組長,送查期間不要去影響到TAIDA831的權益啊!01/17 00:32
23F→: 因為你送群組長轉送帳號部查,要不少天啊!01/17 00:33
24F→: 你如果是一位英明公正的小組長,應該明瞭不應影響別人權01/17 00:35
25F→: 益01/17 00:36
26F推: 而且本人覺得,鄉民都很有正義,一定還會有人出來檢舉01/17 00:39
27F→: gogin的01/17 00:40
28F→: 你退文退這麼快,要是帳號部認定不同人咧,文章怎辦?01/17 00:41
29F→: 你要負責再貼回去嗎?01/17 00:42
30F推: 到時要是TaiDa831要你恢復他的文章,你要如何恢復?01/17 00:52
31F→: TaiDad的文章是有P幣的 你到時不但要負責恢復他的文01/17 00:54
32F→: 還得賠他P幣01/17 00:54
39F推: IP相同一次就是同人?扯01/17 02:06
40F→: 他們如果同宿舍或是去用到同一個開放的WIFI咧?01/17 02:08
41F→: 不要說不可能,像是佳樂福的wifi就是同一個IP01/17 02:09
42F→: 很多店家的免費wifi也是同一個IP01/17 02:10
43F→: 帳號部不會因為一次相同IP就判定為同一人啦01/17 02:12
124F推: 還好我沒有偽物01/17 12:24
1F推: 噗 你覺得所長會是鄉民嗎?01/16 22:39
2F→: 所長向組務提出檢舉?我可以偷笑一下嗎?01/16 22:41
7F→: 所長忙得要命,還上ptt申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01/16 22:46
8F→: 所長如果來這申訴,我就自砍帳號01/16 22:48
1F→: http://i.imgur.com/********.jpg01/13 13:46
7F推: 本人在此公布在總統府上班的總統名字是蔡英文01/16 12:28
10F推: 感謝你桶我7200天,退文一篇,最近又補桶30天,現在又檢01/16 12:40
11F→: 舉我,感恩!感恩!01/16 12:40
12F推: 裡面什麼都沒有,是要影響什麼?有報案人姓名?案發時間01/16 12:45
13F→: ?被告人姓名?01/16 12:45
14F→: 碼到剩三個官章,你說我公布個資 ZZZZzzzz01/16 12:47
33F推: 這個嗎?《ID暱稱》OMGooOMG (OMG)01/16 14:17
34F→: 《有效文章》4 篇 (退:255) ←←←是退25501/16 14:18
35F→: 退255應該是極限了01/16 14:19
16F推: 小組長 你無權認定本人是否使用跳板,請依站方規定送帳號01/14 01:05
17F→: 部認定,並請立刻還給本人檢舉與申訴權,否則,本人就檢01/14 01:05
18F→: 舉你01/14 01:05
19F→: 另外,依據帳號部的規定建議,應該是先處理本人的申訴案01/14 01:10
20F→: ,而不是先將本人送帳號部認定分身。你已影響到本人的權01/14 01:10
21F→: 益,本人將向帳號部提出抗議!01/14 01:10
25F推: 竟然故意針對小妹!01/12 18:27
26F→: 小妹十年前有過VPN啦,這樣就不能檢舉申訴?呵呵01/12 18:28
27F→: 這樣VPN公司要向你抗議了,知道嗎?01/12 18:30
28F→: 我付費購買VPN竟然不能在PTT使用,為什麼?01/12 18:31
29F→: 竟然管到我在別板VPN 莫名其妙01/12 18:33
30F推: 本人也要告你,吃飽我就去派出所報案提告01/12 18:35
31F→: 反正多告你一個我也沒差01/12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