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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rd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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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恕我直言,其實你也有不對地方,應該盡全力解決他問題,他用意02/10 18:17
19F→: 可能是你無法給他一個好的答覆,而感到他覺得敷衍回答02/10 18:19
20F→: 我:那可能是壓到跟撞擊~可以貼玻璃的保護貼~ <---這句爭執02/10 18:20
21F→: 通常被撞擊和摔到玻璃貼保護貼無濟於事 你應該盡善回答完整02/10 18:22
22F→: 而不是一直重複'可以貼保護貼" 這樣有失專業的答覆,嚴格說02/10 18:24
23F→: 以口氣來說是他的不對 但以專業答覆客戶問題你也有回覆不對02/10 18:25
42F→: 那就是你上面的責任了,沒有完整訓練好,導致易與客戶產生誤會02/11 02:15
43F→: 一般來說,客人不會太刁難才對,而是你說出的話不夠讓客人滿意02/11 02:17
44F→: 不付錢就別給他維修就好,這麼簡單卻被扭曲原意02/11 02:18
45F→: 我很能體會你的心情感受,但話說的不好也是你,導致客戶情緒起02/11 02:19
46F→: 知名商家都怎培育人才的,如果不是故意的 道理上都會幫他忙02/11 02:21
47F→: 很多台灣民營自家設立公司培育訓練這方面遠不如外商公司培訓02/11 02:26
48F→: 更有很多台灣老闆和員工以為只要懂的產品介紹為客戶說明就好02/11 02:28
49F→: 殊不知只有懂基本的,進階概念都沒有,如對客戶完善服務,排解02/11 02:30
50F→: 爭執問題,積極以客為貴,力求完美讓客戶覺得優良再光臨的服務02/11 02:33
51F→: 我會建議你先走趟百貨公司,先觀察銷售人員如何善詞服務客戶02/11 02:37
52F→: 再詢問他們服務相關問題,把你遇到的問題跟他們說聽他們如何02/11 02:38
53F→: 解決這方面問題,再到該樓服務台問問樓管幹部,他們都有完整訓02/11 02:40
54F→: 鍊過,肯定會幫到你不少忙,也對你日後銷售服務客戶大有所進02/11 02:41
55F→: 總之,罵人固然不對,但他不對在後, 先想想為何遭客人辱罵02/11 02:43
56F→: 如果你真的想通了,表示你修養有所提升,更懂得如何善言客戶了02/11 02:45
57F推: 最後我還是支持你提告,如果那位客戶有故意刁難惡言之處02/11 06:45
58F→: 不過,你言語上瑕疵,仍然是你要害,一直重複話題不夠積極答覆02/11 08:16
59F→: 此種心態在心理上的分析,我出社會經歷多,觀察的出來誰是誰非02/11 08:19
3F→: 日前有一新聞,知名書店有一女賊被抓獲盜取商品,經店員發現送02/10 14:18
4F→: 警局移辦,事後老闆說罰100倍錢就即可了事不追究,但送警局法02/10 14:20
5F→: 辦後,警方說犯罪者仍有犯罪之虞,法律不能這樣縱容嫌犯,既然02/10 14:21
6F→: 已犯下案子,就得依法服刑,結果那女賊還是被判有期徒刑抓去關02/10 14:23
8F→: 有何不同?如果我去報警,警方還是可依法執行,不論老闆放不放02/10 16:11
12F→: 我原來的意思想說 目前無證據 若先告知老闆 請他暗中調查是02/10 17:01
13F→: 否真有狀況發生,若真有此事被抓到也有可能 而報警處理只怕警02/10 17:03
15F→: 方不會輕易採用老闆不追究其原委 而依法處置是否較合情合理02/10 17:04
16F→: 我是覺得 我這樣案例 罪犯已有前科,應受應有的罰,如果老闆放02/10 17:06
17F→: 縱犯罪之人和廠商,豈不是便宜了她們?難保還會到別家繼續做案02/10 17:07
18F→: 故如果直接報警處理,和先告知老闆處理,結果會有很大不同出入02/10 17:09
19F→: 倘若..我與犯罪涉案員工有了感情,不忍看她受法制裁,又心中02/10 17:11
20F→: 矛盾希望她們能接受應有的法律上逞罰,才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02/10 17:12
21F→: 這該叫我如何抉擇,當然,於情於理客觀上都先告知老闆處理,但02/10 17:14
22F→: 我無法忍受告知老闆還能縱容她們免法律之刑,有種人他不把寬02/10 17:15
23F→: 恕當一回事,硬是知法犯法,認為法律上是不公平的,故意要犯罪02/10 17:16
24F→: 以消除心中不平之怨,通常是家中經濟不好才會出手動腦犯案的02/10 17:17
25F→: 這該如何抉擇,社會上有很多這類的人,暗中內盜自盜比比皆是02/1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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