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AQUARMAN
作者 AQUARMAN 在 PTT [ Chiayi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33則
限定看板:Chiayi
看板排序:
全部Chiayi533Stock26car20Gossiping16CarShop15nineinnings15EuropeanCar13Dragonica12NBA11Examination10joke9PSP-PSV9MH8sex8WomenTalk7ONE_PIECE5iOS4SMSlife3hypermall2Kaohsiung2Laser_eye2PingTung2Wanted2AllTogether1Android1Aquarius1BabyMother1C_Chat1CAR-TUNING1clippers1CS_TEACHER1Gamesale1marriage1Motel1NCUFingrad031NCYU_BE_96b1NSwitch1NTUdent961NTUmed911Odoko-juku1OverWatch1PublicIssue1RO1StupidClown1watch1Wen-Shan1Yunlin1<< 收起看板(47)
3F推: 一直拉肚子不一定是腸胃問題,直接掛外科請醫看膽,膽02/05 18:49
4F→: 囊炎是有可能持續拉肚子好幾個月,電腦斷層照一下就知02/05 18:49
5F→: 道02/05 18:49
12F→: 普普通通,不會想常去的店10/23 20:53
10F→: 目前企業遇到的問題則是,明明有簽約到店家,優惠卻比07/26 16:43
11F→: 員工在網路上找的還爛,導致被員工投訴07/26 16:43
19F→: 沒這麼容易,只要店家推出帶狀活動優惠比簽約好,員工07/27 08:05
20F→: 就會投訴07/27 08:05
21F→: 管理上如果給全體員工參與多數決,小公司適用,但人數07/27 08:08
22F→: 達500-1000人公司不適合,就連課級主管參與,也是多有07/27 08:08
23F→: 健忘者,並不是每件事都能如此理想化,就是管理上有趣07/27 08:08
24F→: 的地方07/27 08:08
1F→: 公開照片這件事事我有疑問,那是網路上公開的照片;而07/23 09:34
2F→: 老闆公開該版友的黨政這件事,是有公開過的資料嗎?07/23 09:34
3F→: 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07/23 09:41
4F→: 開之個人資料;也就是説老闆的公開過的資料不屬於保護07/23 09:41
5F→: 範圍,公開照片有不屬於保護範圍不是嗎07/23 09:41
24F推: 版主你好想補充一點,個資法19條,已公開的資料應用符07/23 10:19
25F→: 合其中如第三款所說的,即使不用本人也可以07/23 10:19
26F→: 很理性的討輪,管理上如果像版主這樣提的特定照片,規07/23 10:20
27F→: 則永遠訂不完07/23 10:20
29F→: 只要符合上述說的,即使不是本人張貼過來的公開照片,07/23 10:21
30F→: 也是可以的。07/23 10:21
31F→: 但老闆不是已違本版版規,文章管理辦法的第2、第4了嗎07/23 10:24
34F→: 甚至文章內容管理辦法的第5條,版主不是要您難做人,管07/23 10:27
35F→: 理只要照規定走,基本上不太會出問題,若真的有疑問可07/23 10:27
36F→: 以真的討論;版主在上一個水桶謾罵那位大多數人都沒意07/23 10:27
37F→: 見,因為是對的。07/23 10:27
39F→: 版主 並沒有雙方都違反文章內容管理辦法第4條,因為y大07/23 10:29
40F→: 引用的照片是已經公開過的照片,而老闆説的則需要請老07/23 10:29
41F→: 闆證明y大有自行公開過07/23 10:29
42F→: 版主不是要你難做人,多數版友即使推文,有都在符合版07/23 10:31
43F→: 規,但老闆明顯在引戰挑戰版規。07/23 10:31
49F→: 沒當國過版主,但管理200人的經驗,規則定好就施行,難07/23 10:36
50F→: 免有疏漏只要盡快討論彌補即可,違反規定時只要請檢舉07/23 10:36
51F→: 人提出證明,管理人依證明判斷即可,也不需要管理人自07/23 10:36
52F→: 行去想想其他例外狀況(如版主剛剛提的家人照片之類...07/23 10:36
53F→: ),每次都這樣想管理會沒玩沒了07/23 10:36
58F→: 管理上只要能確實執行,相信版主管理一定很輕鬆。07/23 10:45
62F→: 版主不需要替版友思考,只要依提出的證據判斷,若有需07/23 10:49
63F→: 要可寄信給本人申訴,並公告時數未提出證據反駁則定案07/23 10:49
64F→: ,很多管理上都是這樣比較輕鬆,管理不可能每件事都要07/23 10:49
65F→: 替當事人想07/23 10:49
67F→: 新聞照片不會説是本人的,如老闆自己發的公開文章有提07/23 10:51
68F→: 過孫先生 老闆 小編,可明顯得知是同人,那是可以應用07/23 10:51
69F→: 的07/23 10:51
74F→: 版主真的不需好心替任何人想,如果老闆覺得不舒服就提07/23 10:53
75F→: 出來,版主依證據判斷即可,再去信y大是否反駁,倘若照07/23 10:53
76F→: 片沒註明孫先生,那就是y大違反,但也要老闆提出證明去07/23 10:53
77F→: 檢舉07/23 10:53
78F→: 照證據判斷即可,不用幫她們多想,你是管理階層不是現07/23 10:54
79F→: 場人員07/23 10:54
82F→: 目前多數人不爽的主要是老闆一次違反多條+雖然他刪文了07/23 10:56
83F→: ,可能是發現 自 己 急 了 吧,但相信照版規處理能讓嘉07/23 10:56
84F→: 義版回歸正常地方版07/23 10:56
99F→: 版主身為管理層,我在處理很多事時也不一定能接受,但07/23 11:02
100F→: 規矩定在那,就是要照規矩執行,不然管理層不能被信服07/23 11:02
101F→: (就像目前一樣),管理不是是經驗的累積,只要照規定走07/23 11:02
102F→: 多數人沒意見的07/23 11:02
110F→: 老實說我覺得上面這位這樣的說法就有點在辯了,只要觀07/23 11:05
111F→: 看該照片是否有註明孫先生 老闆 小編,若無就是有可能07/23 11:05
112F→: 違反07/23 11:05
116F→: 之前處理類似事件的判斷,是否可從該資料明顯得知為該07/23 11:12
117F→: 員07/23 11:12
119F→: 版主就照規矩走就好啦,就算本人不舒服,只要判斷是否07/23 11:15
120F→: 違反就好啦07/23 11:15
121F→: 是否違反就是當事人去證明,這樣版主也不用一直去幫對07/23 11:17
122F→: 方想,只要幾次後版友知道就是照規矩走,在管理上也會07/23 11:17
123F→: 相對輕鬆07/23 11:17
128F→: 如果照版規,老闆的長相沒有自己再版上公開過,但從其07/23 11:24
129F→: 發文得知 老闆 小編 孫先生皆相同,那看該照片是否註明07/23 11:24
130F→: 這些訊息,若無則要小心引用07/23 11:24
136F→: 所以説照規矩走不是比較輕鬆,明顯引戰也是違反規定很07/23 11:32
137F→: 多次啦。07/23 11:32
158F→: 所以説 一切照規矩來判 ,就會很輕鬆07/23 12:27
276F→: 每次都一樣的結論”拖”,出水桶後一犯再犯,這樣很難07/24 13:26
277F→: 看出沒在護航,看來是不會有改變的07/24 13:26
289F→: 説飲料的只有一人,説你們有私交的也只有一人,多數人07/24 14:30
290F→: 理性回應找資料卻都沒有回應,這不是跟之前一樣結果...07/24 14:30
291F→: 好啦眼不見為淨,要提告歡迎,但就我的經驗來看,舉證07/24 14:30
292F→: 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很難判斷,所以也很難起訴。07/24 14:31
94F噓: 然後呢,你說的這些不都是因為自己的言行造成的....,解07/22 15:36
95F→: 鈴還需繫鈴人,難道你的這些不是你造成的嗎?你在做這07/22 15:36
96F→: 些事之前有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結果,如果沒有那你説保07/22 15:36
97F→: 護家人,真的讓我想不懂,我有小孩為了保護家庭會好好07/22 15:36
98F→: 的思考言行,你呢 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既然如此就要07/22 15:36
99F→: 學會去承擔......,不要只會推給別人,都幾歲了07/22 15:36
103F→: 抱歉 我們沒這麼愛政治....請孫老闆,不 要 把 每 件07/22 15:37
104F→: 事 情 都 導 向 政 治07/22 15:37
106F→: 你的個人資料,是你自己外流的...不要再說政治迫害了,07/22 15:39
107F→: 自己公開過的,難道要我們在拿出來讓你會想一下嗎07/22 15:39
108F→: 你可以不要這麼容易被打臉嗎07/22 15:41
129F噓: 上上篇只要持不同想法的人,就被小編歸類到是政治迫害07/22 16:19
130F→: 他,還說看到一堆新帳號....連ps大大的帳號都看不出來.07/22 16:19
131F→: .....還好意思説07/22 16:19
132F→: 最早還因為職業稱呼告到版主那邊去,這樣你還要談言論07/22 16:20
133F→: 自由....07/22 16:20
141F噓: 既然自己都承認了,那所有的發文是否能判定為刻意引戰07/22 16:31
142F→: 呢....(您放心,我不會向部分心眼小的人寄信去跟版主07/22 16:31
143F→: 反應)不要説為什麼我針對你,因為小編的文章邏輯有點07/22 16:31
144F→: 濫....會者是說 有 人 急 了 呢;還有就是wfh有點閒07/22 16:31
229F噓: 老闆是不是刻意想為難版主呢,每次都來刻意隱戰07/23 09:45
7F推: 嘉義旁的雲林有家千巧骨應該有符合07/22 18:06
11F→: 抱歉抱歉 選字透漏了最近的邪惡07/22 19:33
12F→: 話說最近一次買發現心之和退步了07/22 19:34
60F噓: 可是小編自己發文過的就算已刪除,看過的人還是有記憶07/21 19:57
61F→: ,可以知道小編=老闆=孫先生,這都是他自己因為有點急07/21 19:57
62F→: ,而透漏的資訊。連照片也是公開資訊,一般有腦的人可07/21 19:57
63F→: 以推得而知的訊息,所以這要禁的話,可能是因為有部分07/21 19:57
64F→: 的人太急的原因吧07/21 19:57
79F噓: 謝謝小編老闆 這樣跳針的回應07/22 00:47
82F噓: 孫先生要不要考慮放下政治,一起回歸正常的地方版呢。07/22 01:00
83F→: 難道版友會看不出來,每次都是誰的發文引起類似的爭議07/22 01:00
84F→: ,有其他人有如此多次數嗎?就只有您帶著顏色在發文,07/22 01:00
85F→: 這麼明顯的顏色,我知版友知獨眼龍知,就你不知?07/22 01:00
86F→: 我們都是生活在這的地方,可不以放過地方版...您可以回07/22 01:02
87F→: 到自己的粉專去取暖...07/22 01:02
88F→: 我們生活在這,地方版能為版友帶來資訊很好,能熱絡版07/22 01:07
89F→: 友很好,能讓地方和諧很好,但您帶有色彩的文章能不能07/22 01:07
90F→: 回到你的圈圈去取暖。拜託放過地方版吧.....07/22 01:07
6F→: 這種言論真的很讓人討厭07/21 19:58
34F噓: 請問都說是自己的專頁,那不能稱呼小編嗎07/21 14:00
36F→: 都已經用這麼久的ptt,對這點法律都不熟,也可推測是老07/21 14:02
37F→: 人行為,因為老人不願意去學習新的事物。07/21 14:02
38F→: 老闆也是自己講過,我有去查過是自己提的,小編現在也07/21 14:04
39F→: 是提出線索,可以合理推測,連孫先生都可以從本版合理07/21 14:04
40F→: 推測得到,到底要禁什麼呢?07/21 14:04
41F→: 還都是自己提的,我都是看文章後就能發現,連“肉搜”07/21 14:05
42F→: 都不用....07/21 14:05
43F噓: 感覺的出原po很急(這好類似是原po説的話 )07/21 14:10
2F→: 御頂鮮有開02/0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