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聯發科限制離職工程師跳槽 高院判競業禁止條款「無效」
印象中競業條款要搭配補償措施,要阻止他去競爭對手,付他6成薪即可。
如果一開始就沒執行,那競業條款失效不意外
通常會搭配商業機密還是洩密,單純的競業,只要沒補償措施,敗訴的機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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