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失業給付的申請
※ 引述《lilipony (勤能補拙)》之銘言:
: 今天去問了失業給付
: 他說 媒合的工作 拒絕的理由有兩種
: 第一 要離家30公里以上
: 第二 給的薪水要低於 失業給付的錢
: 但是 他幫你媒合工作 不太可能找地點很遠的給妳吧?!
: 感覺 這兩項 有點難達到 耶~
: 我第一次申請 整個流程還不是很清楚
: 有人最近申請 順利領到的嗎??
: 還有 我朋友說 一個人只能限制領兩次 是真的嗎????
: THX
我領了三次了
基本上
第一次辦時
對方會先叫你使用全國就業e網上面找二個你中意的職缺
然後在寫推介函給你
然後你照流程跑完即可
基本上『電洽』、『親訪』、『寄信』等…方式
這方面問就服員就好
第一次完後,就服員會跟你約第二次申請的時間
(第一次申請的話會先隔七個工作天,才是正式的第一次申請日)
在第二次時(隔第一次正式申請日的一個月後)
和就服員約好的前一天先上就業e網找好二個你中意的職缺
在紙上寫下公司名、統一編號和職缺內容交給對方
另外關於你的不得拒絕就服站媒合工作的原因
主要是你沒有提供想求職的公司
那就服站站員會看你當初填的資料,幫你媒合二個工作
這時候你拒絕的原因只有 離家過遠和對方薪水低於你領的失業補助金
不可以因為其他原因拒絕就服員的媒合工作
不過通常 就服員 會先請你找好再幫你開推介卡。
2.
失業補助可以領六個月(六次)
我記得這個你在聽就服員說明時,應該有戴耳機聽吧?
如果真的不清楚,去就服站問服務你的就服員吧
相信他們很樂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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