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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求助] 有關於編寫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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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翻翻著作權法就知道啦.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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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問過學法律的朋友,. 他的說法是,. 根據政府法規而產生的, 沒有版權問題, 其他有. 課本 -- 沒有版權問題, 可自由取用. 模考 -- 如果是學校老師自己出的, 沒有. 如果是買出版社的, 有, 不能任意引用. 學校考試參考書 -- 這部份我就不是那麼清楚了, 不過,. 如果他也是引用學
(還有1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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