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仲介] 台大小博士
※ 引述《elvis533 (變成御姐控了 囧)》之銘言:
: 我現在聽到的最新消息是
能否請問消息來源?
是家教業者片面之詞嗎?
: 家教社會這樣改規則是因為有白痴去勞工局檢舉(重點是還檢舉好幾家!)
^^^^
如果家教仲介業者是違反法律
那麼, 去檢舉的人為什麼叫"白痴"?
: 說家教社之前的收費不合理 根據就業服務法應該只要收月薪的5%即可
^^^^^^^^^^ ^^^^^^^^
我想問一下, 這是就那一條所列的呢?
因為我查了一下就業服務法, 似乎沒有這一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N0090001
http://tinyurl.com/l9mx7x
: 但那個白痴沒注意到除了5%之外 還有另外的收費
: 只是之前家教社都照自己的規則走 沒人鳥那個規定
: 現在好啦 大家照勞工局規則走 就變成現在這種局面
: (不只小博士 台大菁英聽說規則也會改成這樣)
: 現在除了家教老師吃虧之外 家教社也好不到哪裡去
: 因為他們還要花錢請人來做那份問卷(好像是每接成一筆 就要做一份)
而且, 目前收的名目, 我不太懂他到底做了什麼?
如果只是虛應故事, 就要收 1700
這真的合理嗎?
: 但聽說家教社方面已經開過會了
: 大家的共識好像是上面規則寫的是原價
: 至於真正的收費應該會打八折 甚至打六折(週薪如果較低的話)
: 所以算起來跟原來的收費沒差很多
: 只是規則變的很複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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