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教戰] 小四男生哭就有用?
※ 引述《vvbird (vv)》之銘言:
: : → chingshunb:要是真不爽,下禮拜過去給死小孩施展一個過肩摔的神技 05/23 03:39
: : → chingshunb:然後拍拍屁股走人,也是可以的啦^^" 05/23 03:39
: 沒事, 我只是覺得這麼完整的經驗心得,
: 躲在推文裡..我心痛啊..~>_<~
chingshunb在推文講到,最後過肩摔走人實在不妥,足以夠成傷害罪,
而文中的母親過度溺愛死小孩的情況,死小孩一定會哭鬧著說要告,
母親一定凹不過,就去警察局提告,那時事情就大條了。
現在很多母親都像原po所講的,過度溺愛的情況,都聽小孩在講。
原po還有很多死小孩講話沒大沒小的情況,這已經嚴重影響上課情況,
光是這一點就罪不可赦,更何況是小四10歲有如此輕薄的舉動?
國中以後他母親如果繼續放任不管,就會變成色魔一隻,
介時,當初為了生活費而選擇隱忍的女家教老師,不就變成幫兇?
該請死小孩道歉的時候,就一定要請死小孩道歉。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該做的,和不該做的,可以做的,和不可以做的,都要分的一清二楚。
小小年紀就不尊師重道,甚至把女老師當成輕薄的對象,
身為男老師的我,也實在無法認同。
後續討論有提到,高職男生的同樣情況,那是已經16歲以上了,已經是半大人,
現在這個case是10歲的男生,還沒進入青春期耶,如果進入青春期還得了?
不就直接用手機偷拍?甚至直接摸下去?或是趁無人就直接撲倒?
很多時候一定要強硬,沒有模糊不清的地帶,也沒有什麼,
給10歲死小孩面子不面子的問題。
問題是,死小孩沒禮貌,又輕薄女老師,就已經沒給老師面子了,
選擇隱忍給死小孩面子有台階下,等於招告他,這樣做是對的。
我還有碰到許多死小孩的case,以後慢慢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18.136
→
05/23 11:40, , 1F
05/23 11:40, 1F
→
05/23 11:43, , 2F
05/23 11:43, 2F
→
05/23 11:44, , 3F
05/23 11:44, 3F
推
05/23 17:53, , 4F
05/23 17:53, 4F
推
05/23 18:32, , 5F
05/23 18:32, 5F
推
05/23 18:39, , 6F
05/23 18:39, 6F
→
05/23 18:39, , 7F
05/23 18:39, 7F
→
05/23 18:40, , 8F
05/23 18:40, 8F
→
05/23 18:41, , 9F
05/23 18:41, 9F
→
05/23 18:41, , 10F
05/23 18:41, 10F
→
05/23 18:41, , 11F
05/23 18:41, 11F
→
05/23 18:42, , 12F
05/23 18:42, 12F
→
05/23 18:43, , 13F
05/23 18:43, 13F
→
05/23 18:43, , 14F
05/23 18:43,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