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父性侵家教 逼10歲兒演活春宮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439965.shtml 聯合新聞網
高雄縣劉姓男子去年初綑綁兒子的女家教,當著十歲兒子的面性侵她三次,還要脅她
與兒子做愛被拒。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他控制女家教長達七小時,惡性重大,
昨天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獸父十五年六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一月十九日晚九時許,劉姓男子(卅五歲、另涉其他強制性交案,
羈押中)在高雄縣路竹鄉住處,趁年輕女家教為他念小三的兒子上課後,藉口家教費
太貴,使他們夫妻吵架失和,竟持美工刀脅迫女家教喝下一大杯高粱酒。
女子不從大喊「救命」,劉摀住她嘴巴強壓在床,拉扯中被咬傷手指,血沾到女方褲
子上,他幫女子換長褲,再用膠帶綑綁她的手腳抱到轎車後座,命令聞聲下樓察看的
兒子坐到駕駛座旁。
然後,他將車開到無人處,爬至後座要求女家教「陪一晚」,恫嚇她如不配合要把她
丟到海裡,還命女子先和十歲兒子性交被拒。他不管兒子坐在前座,仍性侵女家教
後,再轉到另一地點二度性侵。
他還不滿足,開車到檳榔攤買檳榔、飲料,女家教說想上廁所,他帶她到車外讓她就
地如廁,再帶回車上三度性侵。
至廿日凌晨四時許,女家教的家人及男友四處找人並打電話追問,劉姓男子才讓女方
用手機與男友聯絡,並押她至租處劫走兩千元放人。
女家教報警。劉姓男子辯稱,女家教因太晚不敢一個人回家,才陪她待在車上,「後
來我很累就在車上睡著了」,他確曾向她「借」二千元,並非強盜。法官比對女方長
褲血跡DNA,認定劉姓男子涉案。
十歲男童在警訊時對事發經過都說「不記得」,法官審理時則說「我不知道」、「我
都在車上睡覺」。法官認為男童可能知情,只是不敢說,而重判了這名獸父。
【2008/07/24 聯合報】@ http://udn.com/
各位家教老師,真的要注意自身安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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