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別變更需摘除性器官?內政部同意廢止

看板transgender作者 (rosy)時間9年前 (2014/12/25 14:02), 9年前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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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自由時報的報導~~ 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現行跨性別者若變更身分證性別,必須先摘除性器官,作法長期 遭詬病不人道。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今早召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與 衛福部已初步達成共識,將於一個月內廢止該規定,未來跨性別者若需變更性別登記,將 採委員會面談的方式進行。 內政部2008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性別變更者需摘除性器官,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中)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左)與跨性別者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召開記者會,批內政部「強 摘器官」,並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支持廢除該命令,今傳出立法院院會已於本週二通過提 案,要求廢止該行政命令。 內政部2008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性別變更者需摘除性器官,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中)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左)與跨性別者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召開記者會,批內政部「強 摘器官」,並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支持廢除該命令,今傳出立法院院會已於本週二通過提 案,要求廢止該行政命令。 內政部「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強制規定,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性別變更身分證 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 對此,丁守中表示,台灣是兩人權公約簽署國,立法院也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強調性別認 同是基本人權,但內政部居然還有不符人權的行政命定。他並說,立法院院會已於本週二 通過提案,要求廢止該行政命令。 施明德說,內政部與衛福部已初步達成共識,將於在一個月內廢止該行政命令,並成立「 性別變更委員會」,未來跨性別者或雙性徵者如果要變更性別登記,只要年滿18歲,向由 醫學、心理諮商、法律專家以及跨性別代表組成的委員會申請,面談後,經過六個月猶豫 期,便可由戶政機關變更性別登記。 一位與會的跨性別者吳小姐說,她今年滿18歲,出生迄今,面臨家庭不接受、校園霸凌、 職場性騷等困難,盼該規定廢止後,更多跨性別朋友可以勇敢活下去。 此外,數名同志今早也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新店行道會美河堂教會人士毆打在場同 志朋友,並出示四張驗傷單,要求佈道牧師張光偉及張茂松出面道歉,否則周日將號召更 多人包圍教會。 遭歐打的李小姐說,他們只是在現場舉著「我是基督徒,神愛世人,也愛同志」的標語, 一同唱聖歌,竟遭教會人士包圍,硬是被拖出教會,過程間遭腳踹、拳歐、扯髮,還有一 位女性友人遭脫衣,痛批教會縱容暴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就字面的意思 以後變更性別登記除了無須手術外 不需要 兩位心理醫生證明 不需要團體諮商 也不用荷爾蒙治療及RLT了嗎? 取代的是申請 委員會團體面談 審核 然後6個月猶豫期是什麼意思 是當事人猶豫 還是委員會觀察審核 如果是後者並沒有現在的辦法好啊 至少現在是當事人自由意識決定的 如果自己的性別還要攤在眾人前讓委員會審核觀察決定 那還是不要改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33.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ransgender/M.1419487346.A.359.html ※ 編輯: rosy (36.230.133.55), 12/25/2014 14:10:43

12/25 14:12, , 1F
有比較好啊~現在的辦法必須作手術,光是花的錢就差很多XD
12/25 14:12, 1F

12/25 14:16, , 2F
委員會不算眾人吧 跟動手術要看很多科醫生一樣而已
12/25 14:16, 2F

12/25 14:19, , 3F
而且委員會組成有跨性別代表,應該會更好吧^^
12/25 14:19, 3F

12/25 15:47, , 4F
從字面上意思我覺得猶豫期是給我們猶豫用的 就只是要拖
12/25 15:47, 4F

12/25 15:47, , 5F
你半年 確定你沒後悔這樣
12/25 15:47, 5F

12/26 00:00, , 6F
感覺內政部新法不會簡單 否則某些人會吵的沸沸揚揚引發輿論
12/26 00:00, 6F

12/26 00:05, , 7F
值得注意一下相關辦法囉
12/26 00:05, 7F

12/26 00:06, , 8F
慮排斥..(可能我想太多)還是等看內政部詳細辦法出台再論吧
12/26 00:06, 8F

12/26 00:12, , 9F
希望不要再像榮總 要你家人出面同意朋友支持那套簡直惡夢
12/26 00:12, 9F

12/26 00:19, , 10F
我想後面可能還有很多議題要討論 例如多元成家必須通過否
12/26 00:19, 10F

12/26 00:21, , 11F
若已婚人士跨性別後婚姻是否有效 總不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
12/26 00:21, 11F

12/26 00:23, , 12F
洞而判斷婚姻無效吧 啟不符合公平且應保障善意第三人
12/26 00:23, 12F

12/26 00:25, , 13F
少2個字 則 漏
12/26 00:25, 13F

12/26 01:04, , 14F
正在其他站跟非跨族群討論這條新聞,真的蠻痛苦的。可是
12/26 01:04, 14F

12/26 01:05, , 15F
不討論一直讓其他人誤解又覺得很不爽
12/26 01:05, 15F

12/26 01:06, , 16F
一般人對這件新聞的認知就是,以後會有許多男人(身心都是
12/26 01:06, 16F

12/26 01:07, , 17F
拿女性身分證去女廁/女更衣室...
12/26 01:07, 17F

12/26 01:23, , 18F
樓上辛苦了QQ
12/26 01:23, 18F

12/26 04:04, , 19F
家庭不接受 和勇敢活下去 '兩者似乎沒有關聯啊
12/26 04:04, 19F

12/26 04:50, , 20F
我對台灣醫療只想打50分 這種可以安插人的委員會團體面談
12/26 04:50, 20F

12/26 04:51, , 21F
我是直接打0分 裁判兼球員 我還與其相信醫療
12/26 04:51,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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