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私下和解

看板traffic作者 (嘣啾)時間3年前 (2021/01/28 12:35), 編輯推噓-1(018)
留言9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弟12月發生一件機車車禍,因小弟是左轉車,對方直行車,看到我左轉對方聲稱他緊張煞 車自摔(雙方機車均未有任何碰撞 ),警察詢問時本人也明確告知未打方向燈,昨天我方 保險公司約私下進行和解,保險公司依據我方7對方3理賠,但對方不能接受,並指出由於本 人未打方向燈才導致摔車,當下也承認這部分是本人過失,因此對方堅持需全額理賠(機車 維修1萬初、手機維修約1萬5、精神賠償約1萬5、醫藥費約1500,共四萬初)計算7成理賠2 萬8,此外對方哥哥還提出一個令理賠專員有點無言的要求,對方哥哥稱由於弟弟是學生, 因此有幾天並未到校上課,因此要求學費也要理賠 本人想請教,有人遇過要求連學費也要理賠嗎 另外和解過程到一半,對方哥哥即說他們已經申請初判表及調解委員會了 我就不解了,調解委員會不是通常是因私下和解不了,才會去申請嗎?怎麼連第一次和解未 談就表明他們已經申請了,這樣對方是否是表明不願私下和解了,這樣又何必要私下和解, 直接進行調解委員會就好了啊,還是說這第一次和解與否都是必須進行的 另外對方母親要求我要在另外包紅包給他們,請問這是必須的嗎?本人想法是警方未判定肇 責結果出來,或許責任並非全責,所謂的精神賠償不就是紅包的意思嗎 小弟第一次發生車禍,對蠻多地方有疑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93.1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raffic/M.1611808502.A.3CD.html

01/29 07:58, 3年前 , 1F
不接受對方條件就進入調解委員會囉~再
01/29 07:58, 1F

01/29 07:58, 3年前 , 2F
談不攏就上法院....用時間換取金錢
01/29 07:58, 2F

01/29 07:59, 3年前 , 3F
通常開的那些精神賠償法官都不太理的...
01/29 07:59, 3F

01/30 09:53, 3年前 , 4F
四萬還要算肇責,哪一家產險爛成這樣阿
01/30 09:53, 4F

02/02 08:12, 3年前 , 5F
國泰,理賠是說初判表還沒拿到前,是先
02/02 08:12, 5F

02/02 08:12, 3年前 , 6F
以7:3理賠,如確定是我方全責就直接全
02/02 08:12, 6F

02/02 08:12, 3年前 , 7F
額理賠
02/02 08:12, 7F

02/02 08:13, 3年前 , 8F
難道不用算肇責嗎,任何車禍意外都會看
02/02 08:13, 8F

02/02 08:13, 3年前 , 9F
雙方肇事比例吧
02/02 08:13, 9F
文章代碼(AID): #1W4ZxsFD (traffic)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W4ZxsFD (traff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