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解約,房東刁難!怎辦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6(16推 0噓 45→)留言6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Dannybigma (可口)時間4年前 (2020/05/12 14:32),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小弟我遇到一個很大的麻煩. 我把時間點講解一下. 100年6/20~107年6/20是上一個房客的合約. 107年3/10~109年3/10號是我的合約. 《我在109年3/10號續約,5/10號解約》. 一個月房租5萬,押金25萬. 上一個房客我認識,也是他叫我來接這個店面. 我跟他說好:冷氣、檯
(還有17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jamo (hi)時間4年前 (2020/05/13 00:0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建議你乖乖回覆吧,拆掉其實不會花很多. 只是最近好像有新法規. 清運變貴很多. 就算你跟房東的合約雙方扯不請. (合約一定會有回覆原狀條款,只是你們對原狀的時點定義不同). 按正常來說你是頂讓自然是承接前一手的合約. 我知道你想堅持1070310簽約所以以當時屋況為準. 但這說不通,. 說到底你如
(還有178個字)

推噓8(8推 0噓 1→)留言9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Dannybigma (可口)時間4年前 (2020/05/14 10:5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感謝各位的回答,昨天已經跟房東達成共識:不用恢復原狀. 我再跟各位說明一下:. 那時其實也沒有跟上一位房客簽讓渡,也沒有很明確的定義跟他頂下,只是把他的東西買下!所以房東也讓很大步叫我把上一位房客弄壞的水龍頭修好就行!. 就像很多回文說的:老房東其實不知道法律在改變,包括押金的方面等等....大家就
(還有4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