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職業道德的標準?

看板toberich作者 (Gisele)時間7年前 (2017/05/25 10:55), 7年前編輯推噓13(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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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為設計小公司,平常跟B傳產公司是鄰居。A公司底下的C/D設計師也常與B公司往來。 A公司的C員工曾幫B公司設計一款包裝,A公司老闆無收費(主因B公司並無因此牟利),A公司老闆也曾向B公司購買商品。 後,A公司的D員工離職,B公司私下找D員工幫忙設計,並無告知A公司老闆。 請問這樣B公司會很不厚道嗎? 或是B公司至少要做到什麼,才不會被A公司老闆說話...? 以上用代號敘述,哪裡不清楚我再補充!謝謝大家~ 附註:B公司有找A公司作設計,已經談到執行內容,後來D離職,B就直接找D執行後續設計,這樣有違反競業條款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78.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495680941.A.412.html ※ 編輯: coofiedarcy (42.76.78.40), 05/25/2017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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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又不是A的人了 就算D還是A的人非工作時間接B公司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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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外快也沒厚不厚道的問題 這有什麼好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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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1:22, , 3F
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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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可能玻璃心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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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可能玻璃心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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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B公司/D員工都沒問題欸!如果A公司在意,就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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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單純A不舒服而已,除非其它原因沒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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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覺得還好...但A老闆跟我說,D員工這樣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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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條款,因為D員工是因爲在公司工作才能認識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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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oofiedarcy (61.224.162.237), 05/25/2017 13: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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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條款要付錢的…請問a有在d任職期間付出額外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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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條款很複雜,基本不適用。不過道德上我們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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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跟著人跑。可惜實際上小公司的客人很容易被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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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別怪老闆防員工像防賊。成本清單跟合作夥伴不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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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50大,沒有真的簽競業條款,所以也沒有付錢,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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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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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條款就沒有競業問題,這樣接案是合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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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老闆沒有要B老闆簽合約、報價,就不要怪客戶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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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做什麼都沒用,因為這是感覺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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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點的方式是,D先婉拒、請B找A報價,也跟A老闆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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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針,讓A知道D在接案,B想繼續做,自己報價要有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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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報價B真的無法接受,最後找D做,那是A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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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只是比較好,A公司玻璃心的話你做啥都會被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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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老闆是勸不聽的,預設立場的人是很難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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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03, , 24F
A跟B跟本不同產業要怎麼適用競業條款啦? 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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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主張在金融業掃地後來跑去小吃店掃地有違反競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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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06, , 26F
競業條款不是這樣用的 而且沒付錢就沒效 真的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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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07, , 27F
A老闆要在D離職後持續有付款(封口費)給D 競業條款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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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08, , 28F
之前新聞看到競業條款有效 都是有簽約 離職後原公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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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09, , 29F
每年付數百萬到千萬封口費 到簽約期限前 這樣條款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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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40, , 30F
A只能嘴,不然就是開更低價搶回來,其他沒啥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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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17:53, , 31F
沒什麼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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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0:09, , 32F
連競業條款都沒簽就摸摸鼻子吧 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
05/25 20:09, 32F

05/25 20:10, , 33F
在那邊嘴對生意一點幫助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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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0:13, , 34F
今天D只是一個離職小員工 口誅筆伐也沒什麼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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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2:24, , 35F
已經談到具體細節的話,接著做也許會有一些責任,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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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2:25, , 36F
這種事情偏重人,責任部分應該是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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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2:26, , 37F
跟競業無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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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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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01:52, , 39F
不管你是B公司還是搶案的D 能從公司搶案必定有所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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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6:37, , 40F
B也是冒著可能結不了案的風險把工作轉給D 想要藉此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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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麼厚不厚道 A出來江湖走跳不會不明白有這種可能性
05/27 16:38, 4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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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競爭 A可以給B折扣或花錢留下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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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毫無作為卻希望別人平白無故的應該要讓自己過得順利
05/27 16:42, 43F
文章代碼(AID): #1P9aUjGI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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