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就業服務仲介/法規

看板toberich作者 (訊息接收中)時間10年前 (2014/04/04 01: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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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badman (可愛巴斯光年~~~)》之銘言: : 最近幫一個補習班在寫新網頁 : 他們有設置一個專區是讓附近的大學生刊登家教案件,幫他們媒合 : 也可租補習班教室來進行上課之類的,或間接吸收該名老師 : 不過我自己注意到比較大的(應該說有賺錢)的就業服務網站平台 : 都會在首頁放上政府的就業服務許可證或其他相關證件字號 : 這部份我的業主補習班是沒注意過,是我自己無聊看見思考的 : 我在猶豫要不要主動向補習班告知有這個東西 : 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只要提供就業服務 : 就像補習班一樣,可能範圍就鎖定在教學部分 : 一定要有該許可證才能進行該服務嗎?還是有一定等級或規模才需要? : 我是怕我寫一寫,萬一他們被檢舉跑來問我為什麼接這個案子 : 不跟他們說有這個法規,我只是接補習班網頁的案子.. : 是他們特別要弄這個專區來賺額外的錢,我剛剛沒無聊去亂找還不會看到這個 : 有人有相關的資訊嗎?感謝 根據 就業服務法 第34條 的規定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 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 但... 接受政府機關委託之機構,為其結訓學員或求職人免費辦理就業服務者,不在此限。 而就我所知 沒有 等級或規模 的區分 就業服務機構 都必須向 主管機關 申請許可之後 才可以對外開張 而且必須雇用具有 就業服務乙級證照 資格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159.15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berich/M.1396545052.A.C1C.html

04/04 09:54, , 1F
非常感謝,已回信^^
04/04 09:54, 1F
文章代碼(AID): #1JFPOSmS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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