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創業及老闆版 版規beta版

看板toberich作者 (原來如此)時間10年前 (2013/09/26 00:26), 8年前編輯推噓13(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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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及老闆版 板規beta 2版 一、本版的討論範疇為創業或與當老闆的相關心得及經驗分享,與主題無關或悖 離主題的文章將視情況推文警告或刪文處理。 1.本版上的相關資訊皆為版友自行提供,版主並未提供背書和查證。請在尋 找合作或是相關廠商時,多方評估後再做決定,若對任何疑慮可以先來信 詢問版主。 2.版主無法處理個人糾紛,請小心並審慎評估後再做決定。個人事務的討論 請謹慎,若內文涉及個資,或有引戰之嫌,版主將刪文並劣退。 3.本版禁止發表募集資金和尋求投資者的文章,違者刪文,並視情節予以劣 退或水桶。 二、發文前請深思熟慮,務必註明標題並先爬文。 1.發文建議選發文類別,若無適當類別請選自行填寫。[廣告][頂讓][合作] [徵人] 等類型文章若無發文類別,將予以刪文。 2.每篇發文須要超過25字,發文前請務必至精華區觀看有無相關文章。 3.若有發文範本的請務必依照範本發文,若未按照發文範本的格式發文,將 予以刪文,不另通知。 * 違反以上三項,版主會視情況以刪除或劣退處理。 * 按 z 可進入精華區,若覺得文章太多可在精華區的目錄按 / 搜尋 三、生活群組中有攤販版 stall、網拍賣家板 e-selle、工作版 job、直銷板 directsales,創意市集板 F-Market 請針對個人需求多加利用 *本版禁止發表傳直銷文。 * 只要是多層次傳銷都不在本版討論的範圍內,直銷文若經版友檢舉,查證 屬實後皆劣退。 四、廣告選項的使用規範 發表廣告文一定要發過自介或創業相關分享文章,禁止發表「與創業無關」 之宣傳,廣告,徵求等,違者刪除。 請注意,本版廣告文是方便創業的朋友尋找上下游的服務,並非提供大家打廣告。 1.同一個ID,一天內最多只能發表兩篇,標題/內容皆不同的文章。 2.同一個ID,請勿14天內請勿重複張貼廣告,請注意並不是刪掉重波就不算14天, 除非是因為內容要做修改,就不在此限。 3.廣告文不可回文,違者刪除。 * 請注意,文章分類的廣告選項為供版友資訊分享,請勿將本版當成宣傳行 銷平台。 * 廣告文波文7天後,版主會將文章於版面刪除收入精華區。 * 請注意,自介文中不得包含,頂讓出租等廣告相關文字,但可以介紹自己 的營業內容和需求(如徵求夥伴或上下游廠商等,與創業相關的內容。請 拿出誠意。 * 加盟商的廣告文,僅限自己是加盟公司的老闆才可發表。但是若經版友檢 舉非加盟商老闆,查證屬實後皆劣退。(本版並未禁止加盟商的相關討論) 五、頂讓及合作相關規範 1.頂讓及合作請務必填寫範本內規定之項目,若未依範本填寫將視狀況予以 警告或刪除。 2.頂讓及合作文不得回文,違者刪除。如果是第三人有交易行為的頂讓,請 選廣告標題。亦即若你是有收錢的房仲或是代理人,不是自己頂讓或朋友 代為發表的。就不被允許! * 頂讓限店面或攤位(車)等,生財器具請用 [廣告] 標題。 六、一行文請用推文,禁止各種形式形式的偽裝文,尤其是發文徵求夥伴或建議 的人,請拿出你的誠意,語焉不詳者,一律刪除文章。 七、用推文發廣告相關訊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水桶一個月。同一作者推文請 勿連續超過四行,推文超過四行請用回文的形式發言。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違反以下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分。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 文章及推文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違反者警告一次。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25字),違反者警告一次。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者,水桶7天。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水桶14天。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等行為。劣退並水桶30天。 * 人身攻擊之規定(限僅限當事人提出檢舉) 使用者於版面對他使用者人身攻擊,經當事人提出檢舉,經版主審閱 確實符合本條者,由版主視情節處分。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違反者警告一次,若再犯 水桶3天。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水桶7天。 h.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者,水桶7天。 i.不論以任何方式,挑起爭端者,水桶1個月。 j.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水桶6個月,並劣退文章。 * 違反版規八,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精華區。 九、如果對版規不甚清楚,可參照進版畫面或發文注意事項,亦可寫信給版主。 十、本看板內違規事宜,請於文章發佈或推文七天內站內信檢舉,若超過處理方 式如下: 1.所有超過七天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2.所有超過十四天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3.檢舉或申訴的規定 a.檢舉方式 1.請提出文章代號、標題、被申訴人、事由、證據,倘該違規僅限於當 事人提出檢舉,原則上若當事人不完整提出均不受理。 2.為避免淪於各說各話之情形,當事人提出檢舉時,應自行保留證據。 b.申訴方式 1.任何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送交Violation處理 2.對於版主處分不服者,得提出公告文章標號及不服之理由,向其他版 主申訴,經版主群多數決決定結果。 3.如溝通後仍對板主判決不滿請去組務。 * 組務檢舉流程文章:#1FhhlVRl (L_LifeJob) 十一、公告文不得回文,違者刪文劣退。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洽版主。 如對本 版有任何建議,請來信把建議及改善方式提供版主群參考,切勿直接張貼 於版面或推文。 十二、版主處理違規方式說明 1.違反版規者,版主將視情節警告。 2.具爭議性之討論,為維護看板內秩序,將視情形刪文收錄於精華區爭議文 章區。 3.惡行重大者,板主可列於本板不歡迎名單(永久水桶) a.辱罵本板板眾者 b.水桶後,多次開分身發文者 c.連續犯或累犯達三次以上 十三、發文類別的[徵才]選項,須發過完整自介文者才能波文。本選項主要是為 了幫助創業期難覓人才的公司找人,請務必遵守格式規定。違者視情況依 情節輕重處分。 * 版規公佈後即刻生效。 AMYHUANG 2013.08.28 修訂 dinos 09.13 修訂 AMYHUANG 2013.09.26 修訂 -- 因為定版規的版主被拔了 先來個beta版 之後再公布正式修改版本 --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09/26 00:29)

09/26 00:32, , 1F
會刪檔封測嗎?
09/26 00:32, 1F

09/26 02:49, , 2F
加油!
09/26 02:49, 2F

09/26 02:54, , 3F
板規能省則省,寫一大推和搬石頭砸自己腳無異,只要不違反法律
09/26 02:54, 3F

09/26 02:57, , 4F
不違反站規就行了,要是遇到檢舉魔人跟妳玩文字遊戲,會很辛苦
09/26 02:57, 4F

09/26 12:08, , 5F
嗯呀…規則只防君子…
09/26 12:08, 5F

09/26 15:43, , 6F
板規越省其實越棘手,有心要吵的人根本不認定「板主裁量權」
09/26 15:43, 6F

09/26 15:44, , 7F
君不見事情為何會演繹至此,不就是有心人拿既有板規一路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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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5:45, , 8F
板主主觀認定的沒違規,板友覺得有,板主覺得有違規,板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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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5:46, , 9F
不同意。我覺得現階段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板規打死一切,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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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5:46, , 10F
細到踩線就殺,至少能明哲保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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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5:47, , 11F
千萬不要挑戰老闆的忍容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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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16, , 12F
板規越省越省手+1
09/26 16:16, 12F

09/27 16:54, , 13F
版上也沒多少人,板規真的是愈簡潔扼要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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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2:44, , 14F
板龜是拿來防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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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4:27, , 15F
在推崇簡潔板規的板友,我隨便問一個就好
09/28 14:27, 15F

09/28 14:27, , 16F
「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這個要怎麼詮釋,板主/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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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4:28, , 17F
的裁量會一致嗎?更甚者,板友不服板主的判定,上訴小組
09/28 14:28, 17F

09/28 14:28, , 18F
小組的詮釋會和板主一致嗎?會不會板主提個抗辯馬上就被拔?
09/28 14:28, 18F

09/28 14:29, , 19F
板規真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是在有人想搞板的時候,就只能
09/28 14:29, 19F

09/28 14:29, , 20F
依賴「把所有人都當小人」的板規了 :Q
09/28 14:29, 20F

09/30 04:02, , 21F
PTT法務部有沒有板規設計顧問這類高手啊?
09/30 04:02, 21F

09/30 22:37, , 22F
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 這個要怎麼詮釋,我想,就算你
09/30 22:37, 22F

09/30 22:38, , 23F
寫一本辭海厚度的版規,照樣有漏洞啦...版規怎麼寫,叫小組長
09/30 22:38, 23F

09/30 22:39, , 24F
來寫不就得了,反正小組長說了算不是嗎?
09/30 22:39, 24F

10/13 23:07, , 25F
又來啦 L_LifeJob,某人真是不把板主鬥倒誓不罷休啊…
10/13 23:07, 25F

10/20 23:04, , 26F
請問板主 這裡可以發表創業構想嗎? 然後問可行性之類的~
10/20 23:04, 26F

10/20 23:04, , 27F
就是一些創業的點子 讓大家來討論這樣...
10/20 23:04, 27F

10/20 23:05, , 28F
還是說有更適合的板呢?
10/20 23:05, 28F
※ 編輯: AMYHUANG 來自: 114.32.126.129 (12/23 22:07)

10/31 17:30, , 29F
10/31 17:30, 29F

05/24 14:44,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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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4:44, , 31F
康咖啡 更期許成為您的咖啡管理師 我們是魔醇咖啡
05/24 14:44, 31F

05/24 14:46, , 32F
不好意思,發錯版!! 是否請版主幫忙刪推文!實在抱歉!
05/24 14:46, 32F
※ 編輯: AMYHUANG (59.115.224.239), 10/30/2015 17:22:35

06/02 10:27, , 33F
請問可以做簡單的商品市調嗎?剛創業不知道商品接受度如何
06/02 10:27, 33F
文章代碼(AID): #1IGmx5am (toberich)
文章代碼(AID): #1IGmx5am (toberi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