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50嵐加盟

看板toberich作者 (寂寞城市裡數著孤獨)時間12年前 (2011/08/31 15:57),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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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loryofchina ()》之銘言: : 小弟要大學畢業了 : 本身讀的是電機相關畢業後就業沒啥問題 : 也有家業可以繼承 : 有個穩定交往三年的女朋友 ^^^^^^^^^^^^^^^^^^^^^^^^^^^ 我看到這個想先提醒你,還沒結婚前...女朋友都只是女朋友 別幫人養老婆...苦主很多!! 等你們確定有論及婚嫁了,再來想說要幫她開店 得到的越容易,越不容易感激!反而會覺得是"應該的"! : 但是小弟的女朋友讀的是生物相關科系 : 未來一片茫茫 錢景不佳 也沒讀下去的意願 : 最近come buy打工 算是店花級的(很吃香) 工作也應付得來 : 工作環境也較單純 錢好像也不會太少 : (也許是我的錯覺,但是他們店生意感覺不怎出眾也月收40~50w) : 所以小弟想說畢業之後 請家裡開一家飲料店給他上班 : 目前是鎖定50嵐跟清心(或是其他不錯的新秀) 錢不是問題 : 有沒有加盟過的版友或是有聽說相關消息的版友 : 可以告訴我一些相關的內容 感激不盡 : 謝謝了!!! 現在開一間茶飲店基本就要花80萬起跳 有的還不含設備,有的設備比別人貴,每年還要給權利金 還不含租金.水電.人事... 雖然單以商品的成本來說很低 但是成本不是只有商品還有一些隱藏的成本在 夏天賣得好是必然,冬天就要撐了~ 假設你說錢不是問題的話 又想把東西都收在自己的手中(房產.公司.營利) 那我會建議你~何不試著搞搞看HOTEL? 出租套房跟HOTEL其實差不了多少 只是一個消防法規.建築法規比較嚴格需要審核 但是也有相關的補助~而且更是天天收現金 可以讓你女朋友在裡面當個經理職缺 或是總經理特助... 這樣有事情做但是所有的東西還是掌握在你家人手上 分手了~換個特助就好 不會連整間店都要頂出去~ 有興趣了解的話可以討論一下 我以前有在新竹幫人用月租型契約日付租金式套房 就是類似HOTEL模式~但是有打契約!所以不受旅館法規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28.243

08/31 16:04, , 1F
中肯XD
08/31 16:04, 1F

08/31 16:11, , 2F
推~~另外可以請您分享您說的模式嗎?感謝
08/31 16:11, 2F

08/31 18:41, , 3F
中肯推~~
08/31 18:41, 3F
文章代碼(AID): #1ENUc5MW (tob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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