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立院修法 資本額一元可申設公司消失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4846617.shtml
【聯合晚報、中央社╱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2009.04.14 10:28 am
為了鼓勵民眾創業,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取消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限
制,未來資本額只要1元,就可以申請開設公司。
【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司法,取消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的規定。經濟部認為,此
項修法有助於在目前全球經濟景氣不佳情形下,讓業者可以迅速設立公司,避免閒置資金
問題。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公司法中公司最低資本額的規定是要求公司在設立登記時,最
低資本須達一定標準,才可設立;但資本額多寡應由個別公司因應開辦成本自行決定,不
宜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訂定。
現行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50萬元、一般公司為25萬元;修
正條文刪除公司法第100條、156條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的規定。
經濟部常務次長林聖忠日前表示,據世界銀行於2008年公布的「2009全球經商環境報告」
,其中有關「最低資本額」的調查結果顯示,在台灣,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占國人平均所
得(GNI per capita)100%以上,在世界排名第157名。
他說,公司資本額應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認定資本額足敷設立成本即可。尤其目前經濟環
境欠佳,業者若以基本開辦成本迅速設立公司,不僅多餘資金無庸閒置,也有助民眾創業
。
經委會召委、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指出,「許多先進國家只要1塊錢就可以成立公司」,
加上當前台灣面臨全球金融風暴,許多公司資本籌措困難,此案不僅能體現世界潮流,也
能擴展企業營運空間。
【2009/04/14 聯合晚報、中央社】
--
希望沒有o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2.182
※ 編輯: hushush 來自: 61.229.82.182 (04/14 17:53)
推
04/14 18:01, , 1F
04/14 18:01, 1F
→
04/14 18:02, , 2F
04/14 18:02, 2F
→
04/14 18:03, , 3F
04/14 18:03, 3F
推
04/14 21:08, , 4F
04/14 21:08, 4F
→
04/14 22:08, , 5F
04/14 22:08, 5F
推
04/14 22:09, , 6F
04/14 22:09, 6F
推
04/15 09:39, , 7F
04/15 09:39, 7F
推
04/15 10:44, , 8F
04/15 10:44,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