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個論]我是Web 2.0海灘上 努力爬起來的屍體
應該要先做「可以留住訪客」的功能
再來衝高瀏覽率,否則會像肉包子打狗。
如果留住了訪客,訪客會形成一個小社群,彼此建立情感
並依賴網站作為橋樑,每一個新的人加入,會感覺熱鬧,才黏的住眼球。
下次創業要記得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在花每一筆錢之前先想一下怎麼賺回來
投資要有必勝的決心再投資。
我認為只有「可以留住訪客」的功能設計及病毒式行銷廣告可以投資
其它辦活動對於網路活動而言都是浪費金錢
這種浪費金錢的動作是倒閉的前兆,例如線上遊戲公司的電視廣告
病毒式行銷的簡單例子:
設計一個和網站主題相關的 flash game,內容最好是RPG、方塊連連看、益智
類 flash game最受歡迎,flash game會被成千上萬的小遊戲站收集,上面的廣告
每日瀑光次數及點擊數遠遠高於”辦活動”。
這是投資一次,永遠都會有流量的廣告方式。
這類的行銷方式都被國外用到已經到近乎氾濫的地步,國內的線上遊戲公司還在
打電視廣告,行銷主管真是該打屁股了。
這種拉人行銷卻不花大錢的點子實在太多了,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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