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想我應該做的,就是離開...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騎豬的貴婦人)時間15年前 (2008/11/19 16: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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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我覺得你這個根本就已經跳躍第三者的層級了吧? 當第三者還當到被第二者打?套句你的話說:「有沒有這麼衰的啊?」 不管你是不是第三者,當這個男人會動手打你的時候,你就該離開他了。 有一就有二,他還把你打到流血烏青耶! 你要知道,你不是來當他的「出氣娃娃」的! 他現在會帶你去擦藥,但是他仍然不會停止這種行為。 我相信你應該看過很多控訴家暴的文章,剛開始打完都會道歉、痛哭流涕; 但是下一次當他「不能控制」的時候,倒楣的還是你,而且行為只會越來越過份而已。 我想你應該不喜歡每次被打每次被安慰,然後下一次又被打吧? 還是你覺得因為被打然後他安慰你才是他愛你的証明? 千萬不要跳入這個陷阱啊! 另外,他說什麼「當他的女人就要聽他的」,這不是大男人這是什麼? 換句話說,不聽他的就是「打」! 這種人根本不懂得什麼叫做「溝通」啊!跟這種人在一起,你只能小心翼翼, 因為什麼時候會踩到他的地雷都不知道! 而且什麼叫做「你被打活該」啊?他是法官嗎?有什麼資格說你該被打? 學生都不可以體罰了,難道成人被傷害還是應該的嗎? 不知道他說過「我下次不會再這樣了」這種話沒有;要是有,對照你說他氣你「答應的 都做不到」,他自己也做不到不打你吧? 你自己都說了,跟他在一起,已經沒有高興的感覺,那你為什麼還不離開呢? 不要再往身上增添新傷痕了!勇敢一點離開他吧! -- 女人是禍水;男人是禍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98.55 ※ 編輯: mizuya 來自: 61.227.98.55 (11/19 16:38)
文章代碼(AID): #198z0Pw9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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