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第一次來這個版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銀白色的貓)時間16年前 (2007/10/20 18:1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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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elin (喵嗚~~~)》之銘言: : 愛一個人沒有錯 : 只是在這個一夫一妻制的社會裡,主流觀念就是認定第三者是一切罪惡的淵源 : 很多時後,人都把自己的問題推給別人 : 當在怪罪第三者介入感情時,當事人有想過嗎? : 是不是我對另一半不關心/沒有同話題/沒有共同興趣 : 是不是我們的感情不夠堅定 : 是不是我的另一半花心/騙對方自己單身 : 是不是我們之間的感情已淡,又不願坦然面對 : 第三者為什麼不能去說出自己的感受呢? : 為什麼就要受到社會大眾的鄙視呢? 因為傷害到第三個人了, 愛情裡也有慾望與理智,也會有所謂對與錯. : 同樣是愛一個人,為什麼他就見不得光呢? 同上.因為有對錯,有法治,就算你不爽法治,還有道德觀,被認定是傷害他人的, 就是錯的.錯的就會見不得光. (譬如說: 黑道,也見不得光,但是呢,也有人大聲嚷嚷自己是黑道的,很得意的樣子, 再不然就是說: 我們混黑道是自保嗄,有錯嗎? 妳覺得呢?) : 若兩個人之間感情夠深厚,還會有第三者介入的空間嗎?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 愛情是脆弱的? 有沒有聽說愛情不能試煉? 妳有當過第一者過嗎?然後被第三者介入過. (當過你才明白) : 很多東西,把自己當成受害的一方,就不能夠客觀的去看待 : 可是,沒幾個人願意去當第三者,就像沒幾個人願意被劈腿一樣道理 : 感情是不能分享的 知道就好,那第三者幹麻硬要分享? 第二者幹麻犯賤要劈腿? 因為人性醜惡軟弱? 還是愛情脆弱? 還是感情不堪一擊? 答案是醜惡與軟弱. 原本是玻璃的東西,硬要他當鑽石,抱歉,不可能. : 若不是愛得夠深,誰願意去背這個臭名? 謬論, 也就是說被背叛傷害那個雖小? 還是愛不夠,活該被劈? : 誰願意只能偷偷的相愛見不得光? : 誰願意只能分到那片刻的相處時光? 自找的,怪誰? 何必硬要別人理解第三者的苦? 各自舔傷口而已. 也不需要第二者或第三者將心比心啦. 反正人性就是自私醜惡犯賤又軟弱, 搶贏的人的. 反正大家都想把握自己的幸福嘛, 其他的人去死也不關我的事啊! 感情深厚就不會有第三者? 哈哈, 那你不知道的事可多著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80.227

08/15 16:5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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