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Third-Person 的對象
※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銘言:
: 等分手之後在交往嗎?他可能會在這個等待分手的過程中,離你遠去。
分手真的不需要這麼久
只要你已經決心分開
就算原配死纏爛打 你不為所動 她又能怎樣?
獨角戲一個人是唱不久的
那個人 你都還沒開始追 又怎麼會馬上離你遠去?
除非你們早就暗通款曲 才有所謂離開和不離開
因為不愛而分手本身沒有錯
但已經有女友或妻子還去追求別人的行為才是令人鄙棄
也才是原配最痛恨的
: 不分手就先在一起嗎?對方會不會認為自己是第三者,而充滿壓力呢?
: 這些問題真的很難,也沒有標準答案。
: 不過...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愛我就不要讓我當第三者!」
: 不過...想想真難....
: 人都已經遇到了,都已經愛上了,能夠繼續假裝不愛他嗎?
: 我不想當一個自欺欺人的人,那樣太痛苦了。
: 假裝不愛他、假裝自己真的沒那麼愛他、假裝對他只是單純的朋友關心...
: 當朋友間的界線模糊掉的時候,那就是痛苦的開始。
: 分手難道不用選黃道吉日嗎?
: 我覺得要。
: 因為如何與現任的朋友分手,我覺得要時間跟機會,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如何分手的不讓現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傷害,且不會傷到他的自尊心。
發現自己喜歡上別人馬上跟現任分手 才去跟另一個人曖昧 這樣的事情我做過
不是已經跟另一個人在一起了才提分手喔
而是發現自己精神上已經被別人吸引 而且對現任確定沒有愛了
我認為這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愛情需要專一的對待 兩邊的來往不應該重疊
否則必定存在著欺騙
事實證明對方也沒有我想像的脆弱
分手很平和 一直都還是朋友
後來甚至他還比我早另交女友
: 要讓他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好的伴侶,但只是雙方契合度的問題。
: 那真的是一種分手的智慧。
: 我是一個身份證配偶欄上有名字的男生,
欺騙才是最大的傷害
不愛她了就不要耽誤她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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