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Third-Person 的對象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Detachment)時間18年前 (2006/03/07 09: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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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nojiang (dino)》之銘言: : 等分手之後在交往嗎?他可能會在這個等待分手的過程中,離你遠去。 分手真的不需要這麼久 只要你已經決心分開 就算原配死纏爛打 你不為所動 她又能怎樣? 獨角戲一個人是唱不久的 那個人 你都還沒開始追 又怎麼會馬上離你遠去? 除非你們早就暗通款曲 才有所謂離開和不離開 因為不愛而分手本身沒有錯 但已經有女友或妻子還去追求別人的行為才是令人鄙棄 也才是原配最痛恨的 : 不分手就先在一起嗎?對方會不會認為自己是第三者,而充滿壓力呢? : 這些問題真的很難,也沒有標準答案。 : 不過...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愛我就不要讓我當第三者!」 : 不過...想想真難.... : 人都已經遇到了,都已經愛上了,能夠繼續假裝不愛他嗎? : 我不想當一個自欺欺人的人,那樣太痛苦了。 : 假裝不愛他、假裝自己真的沒那麼愛他、假裝對他只是單純的朋友關心... : 當朋友間的界線模糊掉的時候,那就是痛苦的開始。 : 分手難道不用選黃道吉日嗎? : 我覺得要。 : 因為如何與現任的朋友分手,我覺得要時間跟機會,不是想分就能分的。 : 如何分手的不讓現任的朋友受到太大的傷害,且不會傷到他的自尊心。 發現自己喜歡上別人馬上跟現任分手 才去跟另一個人曖昧 這樣的事情我做過 不是已經跟另一個人在一起了才提分手喔 而是發現自己精神上已經被別人吸引 而且對現任確定沒有愛了 我認為這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愛情需要專一的對待 兩邊的來往不應該重疊 否則必定存在著欺騙 事實證明對方也沒有我想像的脆弱 分手很平和 一直都還是朋友 後來甚至他還比我早另交女友 : 要讓他覺得他是一個非常好的伴侶,但只是雙方契合度的問題。 : 那真的是一種分手的智慧。 : 我是一個身份證配偶欄上有名字的男生, 欺騙才是最大的傷害 不愛她了就不要耽誤她的青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225.174.162 ※ 編輯: wing117 來自: 70.225.174.162 (03/07 10:07)
文章代碼(AID): #143DlZhe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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