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件事徵求大家意見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rerun 禮讓)時間19年前 (2005/07/19 15: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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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eeks (菲客絲)》之銘言: : 我和他說好不再見面連絡了 ~~~~ : 但有樣屬於我的東西在他房間... ~~~~~~~~ 這樣東西還有那麼重要嗎 很多身外物都可以拋卻的 也許算了吧 當丟了吧 隨他去處理吧 不然 只得打破聯絡的約定 請他幫忙啦 絕對不要自做主張去拿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136.11
文章代碼(AID): #12tAxEIJ (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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