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2

看板the_L_word作者 ( )時間9年前 (2014/11/21 07:39), 9年前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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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KRUYvOs ]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 Thu Nov 20 21:12:23 2014 「有鑒於法務部很可能食言,不提出婚姻平權對案(參後附文章說明),謹邀請所有關心 、支持婚姻平權法案的團體及民眾 11/26 上午9:30 一起到法務部大門口前要求部長羅瑩 雪「踹共」(出面說清楚!)」 一個簡單、純粹的動作就可以支持婚姻平權,一起站出來,要求國家機器看見弱勢人民, 停止踐踏同志人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67972550027767/ 伴侶盟FB 我再補上一段前篇文漏掉的內容。 當天有空的同志和直同志們盡可能到場支持吧! → Ecclestone: 現在合法化只會製造家庭問題 11/20 17:34 → asdvcx: 可以告訴我是怎樣的家庭問題嗎?? 11/20 17:36 → asdvcx: 我跟老婆在國外登記結婚,我們兩家並沒因此出現家庭問題 11/20 17:43 → asdvcx: 或是引發地震或核災。到底可能出現什麼問題呢? 11/20 17:43 推 Ecclestone: 現在有不少同性戀迫於家庭不得以和異性結婚 11/20 17:45 我去吃飽飯也喝過飯後茶了,我假設E版友發言已經告一段落,讓我試著回答一下。 關於「有些同志被迫和異性戀結婚」,女版在昨天也有討論過類似的討論。 一個同性戀和異性戀結婚的話真的是一種幸福嗎? 我講兩個例子吧!一個是我的朋友,她的父親就是同志, 那個屋簷下的父親、母親、女兒都是痛苦的。 就是她的眼淚讓我決心將來不管受到怎樣的壓迫,我都不會跟不愛的人結婚。 像這樣的例子,也許有人會譴責做父親做丈夫的不該欺瞞妻兒, 但是他們被迫和不愛的人結婚,難道都是他們很樂意的嗎? 如果制度能夠改變,那麼是不是可以少一點這樣的痛苦? 過去我曾經在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口中聽到「同志沒有被剝奪結婚的權利」這種謬論, 發言者主張「因為他們還是可以跟異性結婚啊!哪有被剝奪結婚權!」 好吧,當有同志如他們所願,被迫和異性結婚時,卻又要再受一次譴責。 這樣真的很公平嗎? 第二個例子是我的另一位同志朋友,她被逼著相親, 逼迫到親友團輪番到她上班的地點去說服(騷擾)她, 她在上班地點又不能當面跟她的親友翻臉,只能一直忍耐。 有多少人受得了這種騷擾?又有多少父母是很好溝通的? 我同情她,但除了建議她換工作跑得遠遠的以外,我不知道她還能如何。 我認為這是制度所導致的悲劇。 要同志不准騙婚,又不准同性戀人結婚, 我不認為E版友所說的事情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衍生的問題, 相反的,我認為正是現在的制度(只准異性戀結婚)導致衍生更多悲劇。 我跟父母談到我的婚事時,你們知道他們問了我什麼問題嗎? 他們問得最多的是我和老婆能不能互相扶持,能不能養活我們自己, 那邊(美國)的制度對我們來說有沒有保障。 當我要去辦簽證時,母親擔心的說:「台灣不承認你們,AIT會承認嗎?」 其實很多同志的爸媽擔心的問題都是孩子的未來。 他們擔心我們會孤獨的過一生,無依無靠,沒有伴可以互相扶持照顧。 同性婚姻沒有合法化,對我們來說會有什麼影響? 以我個人來說,如果我們沒結婚,我只能拿觀光簽證去見我的戀人, 停留兩個月就得滾蛋。而如果我們是合法配偶,我能夠申請H4長期居留。 因為台灣不承認我們的關係,所以我連要去戶政事務所幫她申請資料都不行, 就算我的保險受益人是她,她也很可能因為無法申請死亡證明等文件, 而沒辦法申請保險金,因為依照台灣法律我們兩個連家屬都不是。 因為不是合法的配偶,所以萬一我們之一意外身亡, 活著的那一個可能會沒辦法獲得遺產,或是需要繳納更多的稅金才能獲得遺產。 不要覺得我一直講錢很俗氣,我們都活著時愛可以克服一切, 但如果我們之一死了呢?誰不希望留給對方更多金錢來幫助她走過剩下的人生? 我們可以想想,是不是可以想想,有沒有更好的方式? 今天在噗浪上面看到一段話,讓我很有感觸。 曾經我們讓白人決定黑人的命運,讓男人決定女人能不能受教育, 現在我們還要讓異性戀者來決定同志到底有沒有資格結婚嗎? 我們能不能好好想一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120.3.7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WomenTalk/M.1416489145.A.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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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在反對XX啦!!根本沒有反對的資格,更不用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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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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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好像阻止同性戀結婚,台灣人的家庭就會幸福美滿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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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遇家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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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鄧醫師的節目,她問家長:妳要一個不快樂的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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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還是一個快樂的同性戀小孩? 一半以上的家長回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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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異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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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過這個例子,這也是我建議我朋友「塊陶啊~」的原因。 異性戀者的交往對象如果不受父母喜愛,還能私奔去公證, 但是同性戀者和同性伴侶私奔……嗯,很好,可能跟我一樣要去戶政幫她辦文件都不行。 ※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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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一個開明一點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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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社會的家長多還是把小孩當成自己的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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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我實在ㄊㄇㄉ幸運,我爸媽很尊重我。QQ ※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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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就是順從父母期待讀書出社會工作 當個標準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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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朋友逃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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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其實我也在想她會不會就這樣屈服,因為她的工作性質很難躲過爸媽, 除非她放棄她的鐵飯碗。 說真的,當初我跟父母出櫃時也是先收好行李才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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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接受小孩有任何違反社會(?)的出格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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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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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經濟獨立的成年人沒有能不能逃的問題,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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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想而已,如果我是你朋友我早就逃到天涯海角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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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 台灣就是一群混仗父母...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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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故事告訴我們,經濟一定要"實質"獨立,工作跟父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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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一樣無法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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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 如果只是吵一架然後從此不相往來也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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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很多同志的父母是用死來威脅自己的小孩 誰放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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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不孝"兩個字扣住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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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親情勒索啊!聽了很多案例,發現我簡直幸福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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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能好好照顧自己,我爸媽基本上不干涉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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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更多人卻很不幸的沒有這麼開明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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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她媽也用死來要脅她,但她跟她媽說:你死了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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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內疚,你確定要死得這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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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她媽就不死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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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朋友超讚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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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wen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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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要同志不准騙婚,又不准同性戀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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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39:57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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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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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12:09,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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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RdlEjt (the_L_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