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1

看板the_L_word作者 ( )時間9年前 (2014/11/21 07:39), 9年前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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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KRR1VpN ]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 Thu Nov 20 17:11:58 2014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議題的朋友,能夠幫忙讓法務部和立委聽見民意! 我們可以怎麼做?請拿起電話、打開電腦寫信,告訴法務部和立委你的想法。 你可以告訴他們 1.我支持婚姻平權,請立委不要再擱置/阻擋婚姻平權法案。 2.請法務部信守承諾,儘速提對案。 以下這是今天的新聞 -----------------------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同性婚姻應否合法化,法務部說:「現階段,NO!」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下午指出,現階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適當時機,應先觀察 我國國情和社會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趨向,再逐步制訂相關法律,才能兼顧一般民眾情感及 同性伴侶需求。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秀蓮。(記者項程鎮攝) 林秀蓮認為,同性婚姻涉及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變革,國人對此議題兩極化,還未形 成共識,未來可能進行民調,瞭解最新民意趨向。 被問到國際間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態度,林秀蓮表示,各國都是經過正反意見長期溝通後才 會取得共識,她舉例,法國經過15年才完成同性婚姻法制化,美國則由各州法院決定同性 婚姻適法性,目前已超過20州同意同性婚姻;林下午在法務部與媒體茶敘時表示上述意見 。 ---------------------------------- 以上是新聞內容,以下是我之前寫信給法務部要求儘速提對案後得到的回信。 --------------------以下是法務部的回信 關於同性婚姻法制化議題,因涉婚姻及家庭制度之重大變革,涉及層面甚廣,本部 將持續聽取民意,俾作為政策研議參考。感謝台端所提建議,將納供研議參考。 --------------------以上是法務部的回信 附帶一提,我寫信給他們時有附上2012年的五份民調, 分別是伴侶盟、中研院、聯合、旺旺、TVBS做的民調結果。 完整內容請參考這個連結 http://goo.gl/FbZPiK 五份民調中,有四份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比率超過半數, 支持率最低的TVBS也有49%。 所以法務部到底是參考什麼樣的民意啊? ---------------------------- 想了解更多來龍去脈,可參考伴侶盟FB這篇文章。(我把全文轉貼在下面) https://m.facebook.com/tapcpr/posts/10152429125650965 [給羅瑩雪部長的公開信] 請大力分享轉貼 2014/11/19 羅瑩雪部長,法務部的「婚姻平權對案」在哪裡? 作者:許秀雯律師(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 羅部長: 妳還記得這則新聞嗎? 「同性婚權下一步 法務部提對案」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410180230-1.aspx 10/16立院召開的婚姻平權公聽會上,法務部當天提出了八頁令人不忍卒睹的「法律意見 」,我看完後,在公聽會上的即席回應發言請妳參見: 第一輪發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Z3WYVN1zL4
第二輪發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YClqe2FEd8
後來,法務部代表陳明堂次長在主席尤美女委員要求下,承諾兩個月內要提出「對案」( 註:就是行政機關版本的法案)以便讓民間版本(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民間草案版本,一個 是尤美女委員版,另一個是鄭麗君委員版也就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草擬的版本)與官 方版本可以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 然而,許多的跡象與消息來源指出(包括最新的這則消息「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 時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61677 這些消息如果不正確,請法務部用實際行動澄清),法務部其實已經決定不要提婚姻平權 民法修正案的「對案」,而主張修改若干其他領域的法律就夠了(即零星的單點修法), 老實說,你們這樣做,在政治上真的很「高明」,為了等妳們的「對案」,不但成功延宕 了民間版本的排案與審議進度、甚至最終可望有效冷凍、葬送民間努力許久的提案,而且 用這招還可以把其他不同的主管機關拉進來(如衛福部...等等等),把事情弄複雜、讓 多頭馬車奔馳,這麼做,保證可以盡可能地向後拖延平權改革的時間表,這麼做,撫慰迎 合了保守恐同勢力的反動焦慮,但這麼做,也清楚證明了:你們口口聲聲說的「捍衛人權 」全是空話。 單點修法若能實質擴大對於單身者及一般同居者的保障(例如修改醫療法創設普遍性的醫 療委任代理制度),我們並不會反對, 但妳很清楚,迴避身份法的修法,僅採取單點修法的做法不但違背兩公約及CEDAW國際人 權委員對台灣政府的建議,而且也無法根本性回應同性伴侶身分承認的許多面向需求,提 供其充分的權益保障,例如跨國同性伴侶的長期居留與歸化等等,在此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 11/26 下午,行政機關與民間團體將要面對面討論官方對於六月份CEDAW專家結論性建議 第33點的回應(國際專家建議我國修改民法承認同性與同居伴侶,第33點全文: 審查委員會關切政府缺乏對多元家庭的法律承認,僅承認異性婚姻,但不承認同性結合或 同居關係。審查委員會也關切缺乏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據。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修訂 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同時建議採取措施以收集和整理未經登記的結合之統計數 據,並在下一次的國家報告中提供資訊。) 有關落實CEDAW多元家庭法制化修法結論的部份,主責機關是法務部,而法務部對此的書 面具體回應是(這個回應意見發布的時間點是在立院10/16公聽會後): 1. 召開同性伴侶法制化意見交流座談會,以聽取民意。 2. 研議現行制度如何保障多元家庭在法律上之權益。 更荒謬的是,你們的「績效指標」是: 1.召開座談會場次。 2.邀集相關機關研擬相關權利保障措施 法務部回應參見: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news/detail/213 羅部長: 我們要再次請問妳,法務部承諾的婚姻平權對案到底在哪裡? 如果法務部真的執意這樣隨便呼嚨、犧牲同志人權,我們一定會要求妳下台的。 11/26 落實CEDAW審查結論第33點的會議召開前,你們還來得及改變心意。 11/26見! ------------------- 之前曾經發過一篇文章,很高興獲得了許多版友的鼓勵。 希望關注婚姻平權的朋友們,如果您願意的話, 請幫我們告訴法務部,告訴立委,要求他們重視婚姻平權,謝謝。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18:27

11/20 17:15, , 1F
支持同性戀不能炒地皮 有這樣的結果哀傷 但不意外
11/20 17:15, 1F
是真的不意外,但我還是感到非常憤怒。 可以無視民意硬推服貿貨貿自經區,遇到婚姻平權時就嘴炮說要參酌民意?蛙咧! 而且五家民調都顯示支持同性婚姻的民意是過半的支持度。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0/2014 17:21:54

11/20 17:32, , 2F
參酌民意(X) 揣摩上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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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合法化只會製造家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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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6, , 4F
可以告訴我是怎樣的家庭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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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37, , 5F
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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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1, , 6F
我實在很好奇為什麼有些人整天想妨礙別人結婚,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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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1, , 7F
幸福地組成家庭對某些人好像很刺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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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3, , 8F
我跟老婆在國外登記結婚,我們兩家並沒因此出現家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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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3, , 9F
或是引發地震或核災。到底可能出現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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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5, , 10F
現在有不少同性戀迫於家庭不得以和異性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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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6, , 11F
問題喔,找不到結婚對象的某些異性戀男會崩潰遷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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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叫就給他們去叫,女同又不可能會挑他們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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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49, , 13F
Ecclestone你回完了嗎?呃,好像沒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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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50, , 14F
同性戀和異性結婚,所以?自己種下的因,自己就得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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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51, , 15F
我先去吃飯,等等再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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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53, , 16F
可以一輩子演下去,也可以選擇坦承和諒解. 看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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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7:53, , 17F
才能解決問題. 而不是龜縮起來,假裝問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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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9:03, , 19F
沒那麼多人支持拉,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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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9:09, , 20F
樓上噓屁 我就是支持者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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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9:20, , 21F
支持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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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9:36, , 22F
11/20 19:36, 22F

11/20 20:02, , 23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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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0:06, , 24F
只好推給某樓看所謂的沒那麼多人
11/20 20:06, 24F

11/20 20:23, , 25F
推,已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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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0:34, , 26F
"沈默的多數"又來了(翻白眼)
11/20 20:34, 26F

11/20 20:57, , 27F
支持者+1
11/20 20:57, 27F

11/20 21:07, , 28F
支持+1
11/20 21:07, 28F

11/20 21:13, , 29F
這是misheg的黑暗兵法 犧牲小我召喚大量支持者
11/20 21:13, 29F

11/20 21:22, , 30F
我厚臉皮的懇請大家讓更多人關注婚姻平權法案
11/20 21:22, 30F

11/20 21:44, , 31F
支持者+1
11/20 21:44, 31F

11/20 21:52, , 32F
支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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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1:53, , 33F
支持者+1
11/20 21:53, 33F

11/20 22:09, , 34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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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22:09, , 35F
支持
11/20 22:09, 35F

11/20 22:25, , 36F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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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啦!!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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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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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39:44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40:35

11/21 09:06, , 39F
推,又要打電話寫信了,這年頭不運動都不行
11/21 09:06,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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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許多莫名奇妙政策什麼時候管過民意了 用民意當藉口
11/21 11:55, 40F
真的,不提民意還好,一提我就罵髒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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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惹發QAQ
11/21 12:20, 41F

11/21 12:32, , 42F
支持*1
11/21 12:32, 42F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12:55:54

11/21 14:11, , 43F
來去溝通一下
11/21 14:11, 43F

11/24 19:45, , 44F
推,提民意真的想讓人罵髒話 = =
11/24 19:45, 44F
文章代碼(AID): #1KRdl2v7 (the_L_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