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locating mb2
由於前文被某些版友酸得很奇怪,我想我寫一下心得.
相信那些醫師或他們的朋友是有在看的,我就當好人幫一下之後給他們看的病人,
讓他們少點痛苦.
原本在A診所就診,因抽神經case較困難被轉介到全台Top 3的B醫院,去抽較難的兩條.
想說是B醫院最大牌運氣很非常不錯,但顯然在第一次療程用完.D醫師執刀.
他第一條抽得很快.
之後是超過三個月的療程,顯然表示那位專業醫師(掛在最大牌大教學門診)還有技術
方面的細節問題:
(1)我每次去都讓他們照X光片,甚至還有連照三張還不清楚的,而且每次都說
不好意思可能要壓到對的位置所以可能會痛.
真的是這樣嗎?在A診所的助理們每次都一次就成功,完全不會痛,而且很清楚.
(我不知道這些助理們是不是專業醫師喔)
(2)敝人有唾腺常因治療時被刺激到所以口水過多的問題,但因為嘴巴被撐開無法表達
只能假設有利眼的醫師們發現,其實我每次心裡O.S. "suction, please!"已經很久了
到第三次療程,D醫師才馬上有動作並叮囑其他助手(是教學門診)
A診所助理我也是有遇到新面孔,可是人家動作很快
(3)由於是使用顯微鏡治療,照理說應該很快就可以找到位置
不過自從第三次療程開始這位主要負責的醫師在結束治療後就開始問:
(你要不要再試試看?)
請注意這時候我是相信他們的專業的,所以我答應了至少三次,
而且每次都還至少要間隔兩星期,因為太多人看了.
第四次他跟我講說因為鈣化,第五次他跟我講說因為鈣化,第六次他跟我講說因為鈣化...
所以很困難,可能下次還得再來.
OK,我相信你很厲害,我把我的牙齒交給你照顧了.
不對呀,聽說最多只要三次就可以.後續我治療完後有問細節,這位D醫師似乎是覺得細節
很難說清楚,所以我知道的只有--因為鈣化,所以找神經的位置可能很麻煩.
可是不是有顯微鏡嗎?是不是顯微鏡功能有問題?有極限?
所以我才問才找,因為聽說超過三次健保不給付,事實上我的時間也被浪費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是儀器不夠力還是醫師沒有足夠經驗?
是不是醫師們即使受過專業訓練,眼力還是有極限?
是不是還需要其他儀器或什麼的?
總得給我解釋一下吧?要不然似乎沒完沒了.
(4)由於網路上也有在台灣的診所提供顯微鏡錄影或照相的
(大家有興趣可以search一下),我想既然是全台Top 3醫院,應該也有相關服務吧.
我知道醫師們都很忙,所以我上星期特別在約定時間的前三天,
星期一就打去該科詢間是不是可以拿這類個人資料,
要不要走行政程序簽個名,或是不是相關儀器要設定的,
並且千拜託萬拜託,請一定要傳達到.
星期四約定時間到了,醫師們說他們完全不知情.
病人很客氣的拜託還會被漏掉耶!
所以療程前我特地再問一次,我能不能得到我個人詳細資料.
當天操刀的另一位C醫師答應了(他們是輪流,超大牌很忙,其他人也是要被指導練習).
他說OK我們會幫你問,no problem.
事實上....根本沒紀錄.儀器到一半就掉了,助手醫師們手忙腳亂.
似乎我的要求被忽略了.
C醫師說這不影響療程品質.(可是你答應我了?)
那是不是這次就可以搞定了?(回復到病人尊重醫師專業的模式)
"不確定,因為..."(那怎麼辦?)
(5)我還詢問熱心版友被惡意地誤認為戰文,實在是心情很差.
而且還是見血封喉只捉著一個點窮追猛打的,我還以為我遇到政治版魔人了.
我發現即使是自己熱心一片好意想要幫助
(解決掉他們的問題,也解決掉我的問題),
還是會被酸,那我也沒辦法.我也沒說我是專業,
但是我覺得你沒有辦法治療好我的牙齒,請你早點講,幫大家省錢省時間.
而且我希望從A診所的例子,可以讓大醫院的醫師有競爭醫術的作用.
今天我總算現場獲得部份答案(有些神經很難抽),
而回診A診所才知道快要挖到perforation了(wow....B醫院全部都沒說)
但我其實很懷疑我這一路身為病人的遭遇
是不是可以幫這些還不太夠專業醫師以後的病人
少受一些苦,少走一些冤枉路?
因為大牌很忙,即使他百忙之中抽空說明了也聽了我的遭遇,
他也不一定有空跟其他醫生說,幫助他們改進醫術
我在猜,可能B醫院的某些醫師跟病人溝通的技巧或表達能力上,可能還不夠吧.
我等著看下一次的約診,再跟大家報告B醫院的狀況吧.
A診所: http://tinyurl.com/d337q5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40.87
推
05/02 22:08, , 1F
05/02 22:08, 1F
→
05/02 22:09, , 2F
05/02 22:09, 2F
推
05/02 22:44, , 3F
05/02 22:44, 3F
→
05/02 22:45, , 4F
05/02 22:45, 4F
→
05/02 22:45, , 5F
05/02 22:45, 5F
→
05/02 22:59, , 6F
05/02 22:59, 6F
噓
05/02 23:04, , 7F
05/02 23:04, 7F
→
05/02 23:06, , 8F
05/02 23:06, 8F
→
05/02 23:08, , 9F
05/02 23:08, 9F
→
05/02 23:08, , 10F
05/02 23:08, 10F
噓
05/02 23:09, , 11F
05/02 23:09, 11F
→
05/02 23:09, , 12F
05/02 23:09, 12F
→
05/02 23:10, , 13F
05/02 23:10, 13F
→
05/02 23:11, , 14F
05/02 23:11, 14F
噓
05/02 23:21, , 15F
05/02 23:21, 15F
噓
05/02 23:33, , 16F
05/02 23:33, 16F
→
05/02 23:33, , 17F
05/02 23:33, 17F
→
05/02 23:34, , 18F
05/02 23:34, 18F
→
05/02 23:52, , 19F
05/02 23:52, 19F
→
05/02 23:53, , 20F
05/02 23:53, 20F
→
05/02 23:54, , 21F
05/02 23:54, 21F
→
05/02 23:55, , 22F
05/02 23:55, 22F
→
05/02 23:56, , 23F
05/02 23:56, 23F
→
05/02 23:57, , 24F
05/02 23:57, 24F
→
05/02 23:58, , 25F
05/02 23:58, 25F
→
05/02 23:59, , 26F
05/02 23:59, 26F
→
05/03 00:00, , 27F
05/03 00:00, 27F
→
05/03 00:02, , 28F
05/03 00:02, 28F
→
05/03 00:03, , 29F
05/03 00:03, 29F
→
05/03 00:04, , 30F
05/03 00:04, 30F
→
05/03 00:05, , 31F
05/03 00:05, 31F
推
05/03 00:06, , 32F
05/03 00:06, 32F
噓
05/03 00:20, , 33F
05/03 00:20, 33F
→
05/03 00:22, , 34F
05/03 00:22, 34F
噓
05/03 00:33, , 35F
05/03 00:33, 35F
→
05/03 00:33, , 36F
05/03 00:33, 36F
→
05/03 01:07, , 37F
05/03 01:07, 37F
→
05/03 01:09, , 38F
05/03 01:09, 38F
→
05/03 01:10, , 39F
05/03 01:10, 39F
→
05/03 01:12, , 40F
05/03 01:12, 40F
→
05/03 01:14, , 41F
05/03 01:14, 41F
噓
05/03 01:26, , 42F
05/03 01:26, 42F
噓
05/03 09:25, , 43F
05/03 09:25, 43F
→
05/03 09:26, , 44F
05/03 09:26, 44F
→
05/03 09:28, , 45F
05/03 09:28, 45F
推
05/03 09:30, , 46F
05/03 09:30, 46F
→
05/03 09:31, , 47F
05/03 09:31, 47F
推
05/03 09:32, , 48F
05/03 09:32, 48F
噓
05/03 09:54, , 49F
05/03 09:54, 49F
噓
05/04 09:18, , 50F
05/04 09:18, 50F
→
05/04 13:57, , 51F
05/04 13:57, 5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問題
4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