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譬喻修辭
不知道各位大大在教授譬喻修辭時有什麼準則嗎
我自己還蠻重視
本質不同,但有相似處
我認為這是構成譬喻修辭的先決條件
但是 以下這句子就無法成立了
1、警察,人民的褓母
2、老師,辛勤灌溉的園丁
是不是我的教法錯誤呢?
請各位先進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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