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今天收到關於「彰化地方法院」的通知單
今天我回去學校,詢問了教務處註冊組,
他們說這份文件是司法機關請他們通知各位的。
我向他們詢問了我們有什麼權利及義務,他們說因為受害者太多,
所以大概不用上法院;至於要選哪一個選項,就請我們自由選擇。
不告的話,有什麼其他損失?應該是沒有,頂多就意義上,
是同意補習班可以留你的個資;
告的話,有什麼好處?也應該是沒有,不過就意義上,
是不同意這種侵權的舉動。
我想,如果不用上法院的話,我們應該同意告訴,反對這侵權的事。
(就算要上法院的話,我們也應該要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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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letoj el cxiuj landoj, unuigxu!
: :' : Kodumuloj el cxiuj landoj, unuigxu!
`. `'` 叮釘無產者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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