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ax ]
討論串[問題] 給父母扶養的報稅問題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okut (飄著 盪著 就消散了)時間18年前 (2006/05/12 19:52), 編輯資訊
1
0
1
內容預覽:
我已經滿22了. 但現在仍為受撫養身分. 每個月有八千的實習費. => 這個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有沒有要扣稅. 去年因為打工之類的. 收到"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9200元~~. 想請問一下. 這樣我到底需不需要報稅??. 照我的情況來說. 報的稅是不是和父母一起報的??. 如果沒有拿給我
(還有19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MS (☆Barbie~Cute・*・☆)時間18年前 (2006/05/12 20:2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看來你目前的身分應該是實習教師吧?. 那也就是說去年6月畢業的 對吧~. 所以去年度的所得稅還是能被父母扶養. 被他們扶養的話 所得9200元就必須跟他們合併計算. 如果只是單純的漏報9200元這條是不會被罰的. 而且只要你父母之後沒收到補稅單的話 也不會被發現.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vysky (曼)時間18年前 (2006/05/12 20:39),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如符合以下,則應該免納所得稅.. 稅目 所得稅法. 法令彙編版本 九十四年版. 法規章節 第1章 總則. 法條 第4條(免稅規定). 分類 釋示函令. 釋示函令標題 實習教師因教育實習所支領之實習津貼免稅. 釋示函令內容(如文號) 實習教師依「師資培育法」規定,進行教育實習,其於實習期間所支領之實習
(還有106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