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出借股票 租賃所得(51)

看板tax作者 (馬克思)時間3年前 (2020/09/14 21:07),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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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資戶有辦理股票出借(被借的) 然後有跨除權息,拿到權益補償(原本應拿到股利,不過因為出借了,所以補償我) 問題: 營業員說這個是算在租賃所得(51)裡? 我上網查,這 權益補償 應該是免稅的吧? 應該是指 出借收入才是算租賃所得, 然後單筆超過2萬才要扣10%的所得稅吧?(小資應該很難) 我主要是想說如果權益補償是算租賃所得(51) 那我還不如不要跨除權息,至少股利還有8.5%的免稅額(8萬)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74.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00088851.A.602.html

09/15 00:51, 3年前 , 1F
要看借用人的情況,基本上券商不可能弄錯所得類別。
09/15 00:51, 1F

09/15 00:51, 3年前 , 2F
這篇給你參考https://reurl.cc/4mXL1j
09/15 00:51, 2F

09/16 12:22, 3年前 , 3F
借券費才算租賃所得
09/16 12:22, 3F

09/18 19:41, 3年前 , 4F
我跟您有一樣的疑問,我有整理一篇文章,請抽空閱讀
09/18 19:41, 4F

09/18 19:43, 3年前 , 5F
希望能幫上你的忙。
09/18 19:43, 5F

09/18 19:44, 3年前 , 6F
09/18 19:44, 6F

09/18 20:11, 3年前 , 7F
目前看到的文章解讀如樓上,結論是小資(所得級距5%的
09/18 20:11, 7F

09/18 20:11, 3年前 , 8F
)借券不要跨除權息較划算(因為有8.5-5=3.5%的抵免),
09/18 20:11, 8F

09/18 20:11, 3年前 , 9F
等明年五月報稅時我再回報 或有大大已經試過可以幫忙
09/18 20:11, 9F

09/18 20:11, 3年前 , 10F
驗證。
09/18 20:11, 10F
文章代碼(AID): #1VNsiJO2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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