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名模條款

看板tax作者 (Peter)時間4年前 (2020/05/06 12:47),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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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傳銷的朋友說他們組織說他們今年可以用核銷費用。 可是他們沒有所謂的薪資,因此以往報稅沒有所謂的薪資扣除額。 我看了一些報導對名模條款的解釋: 「 薪資特別扣除額不只有固定 20 萬元,也可以選擇用憑證核銷「薪資必要費用」,項目包 含「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三種,也就是說,2020 年繳所得 稅時,如果你發現上述三項費用高於 20 萬元,可以選擇用核實扣除,對於演藝相關的人 員頗有利,而每項核銷費用上限為薪資收入的 3% ,只要年收入超過 670 萬,就可選擇 選擇薪資必要費用項目來扣除,對年收入高的人較有利。 」 以一般有薪資所得者,超過20萬就可以用核實,沒有超過就用標準,但以無薪資收入者, 如果他們核銷的費用沒有超過20萬也可以列舉嗎? ※ 引述《jasonfun (祥)》之銘言: : 由於差一萬多就可以跳一個級距(我職業是醫師) : 想說有什麼遺漏可以拿來申報 : 去年剛好有一個十萬的課程費 : 那因為我用"電子結算繳稅申報系統" : 找不到可以登入的地方 : 這個是要在那邊輸入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3.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88740465.A.C8E.html

05/06 12:53, 4年前 , 1F
一定有控所得類別,只有薪資所得才有薪資特別扣除額
05/06 12:53, 1F

05/06 13:13, 4年前 , 2F
以安麗來說,所得就有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和其他所得
05/06 13:13, 2F
文章代碼(AID): #1Uia5no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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