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遺產稅扣除額的問題消失

看板tax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2/28 01:26), 6年前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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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sman168 (棉花糖)》之銘言: : 各位大大 : 請問一下 : 小弟查了法條 :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17條 : 扣除額的金額例如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四百萬元。 : 可是我查財政部入口網 遺產稅試算 扣除額卻是493萬元?? : 而且還不只一項這樣 第十七條的各項金額都和試算表的扣除額金額都不相同 : 第16條第六和七項的金額也和財政部遺產稅簡介的金額不同.... : 是財政部的網站忘記更新? 還是法條有誤? 囧? 遺贈稅法 第12-1有部份條文如下: 財政部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應依據前項規定,計算次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 案件所應適用 之各項金額後公告之。 所以,請依公告的為準, 法條是遙遠過去定訂條文時的原始的金額。 : 另外想請問3個小問題 : 1.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財產 那我爸爸去年給我100萬元(低於贈與稅免稅額度) : 但如果不幸今年過世.... : 那這100萬是不是就要算在遺產總額內的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財產呢? 是的。 : 2.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 : 例如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及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 : 這兩者的金額是可以直接從遺產總額扣除的意思嗎? 可扣除,但實質認定待確認 : 但試算表上面卻沒有將這個扣除 所以很疑惑 這兩個是什麼意思? 不知道您說的試算表是指什麼?是指國稅局的申報書嗎?但遺產稅若為本國人民的話,會有 一筆免稅額1200萬,若未超過就不用太過擔心。 : 3.繼續經營農業生產扣除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全數 : 假如我爸有一座農地 但是租給別人來經營農業生產 這樣可算是扣除額內? : 還是說爸爸必須自己經營農業生產才行扣除呢? 需自行經營農用才可以扣除,且在繼承後五年內未作農業使用,也會追繳應納稅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47.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19752377.A.535.html

02/28 22:13, , 1F
感謝專業的大大熱心回答!! 試算表是以下這個網址
02/28 22:13, 1F

02/28 22:15, , 2F
好像無法貼網紙 是國稅局的線上試算表
02/28 22:15, 2F

02/28 22:16, , 3F
它上面沒有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89萬
02/28 22:16, 3F

02/28 22:17, , 4F
及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
02/28 22:17, 4F

02/28 22:17, , 5F
所謂的金額需估價是國稅局會來我們家判斷器具和用品?
02/28 22:17, 5F
原則上不會派人過去的,我先修正那一個答案,若有專業的人看到希望能回覆XD ※ 編輯: popoyuiyui (61.224.47.183), 02/28/2018 23:59:16

03/01 01:22, , 6F
關於3.,我個人有意見,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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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7F
一、《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
03/01 01:28, 7F

03/01 01:28, , 8F
「左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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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9F
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
03/01 01:28, 9F

03/01 01:28, , 10F
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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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11F
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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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12F
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僅要求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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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農用即可(實務上,以「農地農用證明書」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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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14F
,並沒有要求一定不能出租給別人,否則三七五租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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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通通都要列為遺產總額而不能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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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此,有「農地農用證明書」的農地,即可自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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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28, , 17F
總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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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30, , 18F
簡言之,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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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1:30, , 19F
遺產總額扣除,免徵遺產稅。繼承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
03/01 01:30, 19F

03/01 01:30, , 20F
內該筆農地須農地農用,且五年內不得移轉給他人,否
03/01 01:30, 20F

03/01 01:30, , 21F
則追繳應納之遺產稅。
03/01 01:30, 21F

03/01 21:45, , 22F
原來如此 感謝樓上的大大!!
03/01 21:45, 22F
文章代碼(AID): #1QbPIvKr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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