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母失業給付報扶養父 子女所得稅再申報父

看板tax作者 (等到咖啡)時間8年前 (2016/03/30 14:0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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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子女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將父母列報受撫養親屬,惟如 父母已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子女不得再將父母列為受撫養親屬。 ※ 引述《DEIWU (DEIWU)》之銘言: : 最近母親因公司要歇業被資遣 : 可以領失業給付 : 父已退休無工作 : 母親領失業給付如將父提為受扶養親屬 : 可以多領10% : 請問若今年母親提報父親受扶養而多領失業給付 : 子女明年申報所得稅時 : 還可以申報扶養父親嗎? : 麻煩版上專家解惑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41.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59317909.A.B7F.html

03/30 23:37, , 1F
我是原PO,謝謝解答!
03/30 23:37, 1F
文章代碼(AID): #1M-soLj_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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