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小弟的客戶裡面有幾家投資公司,所以大概解釋一下
證券交易所得明年度開始又不用課了,所以是不是公司幾乎沒差
主要為股利收入的問題。
股利收入若為個人所得,以後持續增加股利收入的情況下,最高稅率可能達到45%
股利收入如果是公司所得,就是17%,還有未分配盈餘加徵10%,約為23%左右(要細算)
所以稅率上應該是公司組織比較划算。
費用列舉上,公司組織之下,買車買房員工薪資等可以列報,個人情況下都不能報
所以稅賦上,公司組織會有優勢
最後,資本利得稅.....這個要在復徵的機會很低了
若有進一步問題在在站內信囉~
※ 引述《yobo0401 (悠波)》之銘言:
: 簡明說明一下情形:
: 從事投資理財工作 買賣股票,期貨等等
: 每年約賺5000萬 為資本利得 不繳稅
: 約500萬 為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以現金股利為大部分)看起來只有這部分繳稅
: 另有投資顧問費收入約五百萬元,這部分也是領現金不繳稅
: 以上為收入--------------------------------
: 房租每月五萬,加水電雜費網路訂報算七萬好了 一年84萬
: 三位員工,目前都領現金,加年終平均起來每個月約20萬 一年240萬
: 電腦等設備都買好了,但未來可能會有買房和買車需求
: 目前生活上無打統編習慣,家戶支出大約每年150萬
: 以上為支出--------------------------------
: 在台灣資本利得不課稅的情況下
: 是否維持現狀不用開設公司,各員工自己投保勞健保比較省事?
: 或者,因應未來可能會有
: 現金股利成長 或台灣開始課徵資本利得證所稅,等等收入增加
: 在買房買車等大筆支出前,用公司名義來買會是正解?
: 以上為本人面臨的真實情況不豪洨....懇請各位高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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