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與重購退稅教學

看板tax作者 (:))時間9年前 (2015/05/08 10:39), 編輯推噓4(405)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若您在103年度有售屋,則需要自行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2第1項規定, 個人出售房屋,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 其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依法核實認定;其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者, 稽徵機關得依該部核定標準核定之 。 簡言之: (一)103年有賣屋,但是找不到當時的買屋合約書(或選擇性失憶) 可以採用財政部的標準核定之 財產交易所得 = 房屋移轉價格 × 各縣市的核定標準率      財政部的說明      http://tinyurl.com/maddatd      各縣市的核定標準率   http://tinyurl.com/l25l4xp      網誌圖文教學-標準認定 http://tinyurl.com/kgdnd7z (二)103年有賣屋,願意主動提出當時購入的買屋合約書, 或者買屋的時間是在101年8月實價登錄後,請採用核實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賣價-買價-費用)× 房屋現值 ÷(土地現值+房屋現值)      網誌圖文教學-核實申報  http://tinyurl.com/lsccccd (三)若您在103年有賣屋,在賣屋的前後兩年有新購房屋,且符合下述條件, 則可以申請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退稅(抵稅) 1. 出售與重購房屋之所有權人為本人或配偶 2. 出售與重購房屋均需為自用住宅(設籍) 3. 兩年內重購(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可) 4. 重購房屋之房屋評定現值需大於出售房屋評定現值      財政部關於重購退稅的說明 http://tinyurl.com/obcnvtg      網誌圖文教學-重購退稅  http://tinyurl.com/k6793gh 若有任何需要修正的,請不吝告知,將儘速修改造福更多版友。 -- ___ __ __ │ │____ ___ ___ ├ │ │ │ │ │ │ │ 自於… │ │ │ │ │ │ │ │ │ │ 懂得  ̄ ̄ ̄  ̄ ̄ ̄  ̄ ̄ ̄  ̄ ̄ ̄  ̄ ̄ ̄  ̄ ̄ ̄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56.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1052761.A.F01.html

05/08 10:57, , 1F
讚啦~
05/08 10:57, 1F

05/08 11:23, , 2F

05/08 11:23, , 3F
作一下補充
05/08 11:23, 3F

05/08 15:00, , 4F
請問仲介費是買賣皆可併入嗎?
05/08 15:00, 4F

05/08 15:11, , 5F
可列舉
05/08 15:11, 5F

05/08 16:36, , 6F
asuspc 只要有發票 買賣的都可以列舉
05/08 16:36, 6F

05/08 18:26, , 7F
補充一下,我打電話問國稅局,他們皆表示約5至10年內的移
05/08 18:26, 7F

05/08 18:26, , 8F
轉就算是繼承取得或贈與取得,都要核實認定,也就是取得成
05/08 18:26, 8F

05/08 18:26, , 9F
本是公告現值喔,不可不慎!
05/08 18:26, 9F
文章代碼(AID): #1LJ27Py1 (tax)
文章代碼(AID): #1LJ27Py1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