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合併報稅
第一次幫爸媽處理報稅,疑問有些多,擔心報錯被罰款. 先謝謝了
狀態: 父親在職,母親退休. 年紀都未滿60歲. 1子在學,1女就業.
申報方式: 自然人憑證
1. 五式中,如何分辨哪一式屬於哪種算法? (看得眼花瞭亂)
2. 分別用父親和母親的帳號登入,合併計算合併申報的應繳費用是相同的,合理無誤?
(A+B=B+A的概念)
3. 分開計算合併申報的狀況下,應繳金額仍然有一式是一樣的金額,可能嗎?
狀態: 父親獨立申報+扶養一子, 女兒申報+扶養母親
1. 102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85,000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
而且102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85,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
如果所得超過85,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資訊)
2. 母親的收入:退休金+利息所得,股利所得,房屋貸款利息等.
這些都算在所得總額$85000嗎?
3. 女兒第一次申報扶養母親,鍵入扶養人,若系統沒有帶出相關資料
(如健保,投資…etc),是否需自行增加母親部分?
4. 同上,夫妻合併申報的時候,父親申報就得將母親相關部份全部刪除,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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