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媽媽未報稅被罰,結果是烏龍!

看板tax作者 (Aquascutum)時間9年前 (2014/10/04 17:52),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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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rtis323 (THE fortis)》之銘言: : 小弟的母親(五十幾歲)為國營事業普通的基層員工, : 每年都依規定報稅繳稅。 : 兩週前收到一封國稅局的掛號信, : 說我媽媽沒有申報101年所得稅, : 且已超過寬限時間, : 不但要補稅還要罰款,罰金兩萬多元。 : 當時媽媽非常生氣且焦慮,想說明明報了怎麼會沒有呢? : 我先說明一下他的報稅方式, : 是用郵寄掛號,使用支票報稅, : 支票可扣除他用來報稅的帳戶, : 裡面也都有足夠的金額。 : 之後目前去電詢問, : 他們說沒有收到報稅的資料(意思說我們沒有寄), : 而郵局掛號信存根只保管一年, : 也無法查證。 : 母親寫信去局長信箱, : 表示他每年都有按時繳稅, : 記錄良好,可能是郵局寄信疏失或其他原因, : 導致信件遺失,希望可以不要裁罰。 : 今天收到回覆,表示不裁罰,補稅即可,請我們重新申報。 : 但是!! : 回信裡有附上“當時寄過去報稅的支票”…… : 那不就表示你們有收到,也就是我們有按時按規定報稅, : 結果你們演這一齣?? : 雖然沒事了,但國稅局疏失讓媽媽為這件事傷腦筋好幾天, : 而且我們還要重新申報的流程。 : 真的是覺得很糟糕,不知有沒有板友遇過類似的狀況? : 我們不想要國稅局什麼賠償之類的,但應該給我們一個說法。 : 謝謝您的耐心閱讀~ 有一種可能是 去年只寄了支票 沒有連申報書一起寄 你原本收到本稅+罰鍰 並沒有把你支票的稅額算進去 你提供了支票繳稅證明 重新計算稅額後低於15000元 適用免罰標準 所以只要再補繳稅 不用罰了 建議你還是打電話問承辦人 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45.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12416343.A.101.html

10/04 19:40, , 1F
您好 媽媽是試算表和支票一起寄的 結果這次寄回
10/04 19:40, 1F

10/04 19:41, , 2F
支票....週一媽媽會打去再問問看到底怎麼回事
10/04 19:41, 2F

10/04 20:13, , 3F
請問是國稅局寄出的試算表嗎?
10/04 20:13, 3F

10/04 20:14, , 4F
支票金額跟試算表的應自行繳納金額有完全一樣嗎?
10/04 20:14, 4F

10/04 22:41, , 5F
是的 是國稅局直接算的 媽媽公務員收入單純也沒什麼
10/04 22:41, 5F

10/04 22:41, , 6F
投資 然後就是依照國稅局試算表金額出支票
10/04 22:41, 6F

10/07 22:18, , 7F
繳稅要先拿去繳,不是把支票丟給國稅局
10/07 22:18, 7F

10/09 22:09, , 8F
請持已填妥或已登載繳稅資料之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稅額繳
10/09 22:09, 8F

10/09 22:09, , 9F
款書(自行繳納),連同到期日為申報期限截止日(遇例假
10/09 22:09, 9F

10/09 22:09, , 10F
日順延)前之支票,於申報期限內,自行向各縣市任何公庫
10/09 22:09, 10F

10/09 22:09, , 11F
及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並將加蓋收款章之繳款書第2聯證
10/09 22:09, 11F

10/09 22:09, , 12F
明聯附於申報書,辦理申報。
10/09 22:09, 12F
文章代碼(AID): #1KByDN41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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