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退稅(扣抵)

看板tax作者 (追尋勇者的足跡)時間10年前 (2014/05/18 20:4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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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i517 (:))》之銘言: : 5月報稅:關於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扣抵 : http://brokerclassroom.blogspot.tw/2014/05/5.html : 五月份的報稅季節,若您在去年度有售屋, : 且在售屋的前後兩年內有新購房屋, : 可以試算是否符合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重購扣抵。 : 自用住宅關於建物所得稅的退稅(扣抵)要件: : 1. 出售與重購房屋之所有權人為本人或配偶 : 2. 出售與重購房屋均需為自用住宅 : 3. 兩年內重購(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皆可) : 4. 重購房屋之房屋評定現值需大於出售房屋評定現值 這篇教學好怪啊 第四點 重購房屋之房屋評定現值 須大於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 我的情況是 重購房屋的成交價比出售房屋的成交價低 但是 重購房屋的評定現值卻是比較高的 如果用實價價格報稅 要繳幾十萬稅金 但是如果用評定現值就免稅了 到底怎樣才是對的呢? 有高手願意解答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45.6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400417021.A.2FB.html

05/18 22:08, , 1F
是價格....
05/18 22:08, 1F

05/19 11:37, , 2F
有實價就得用實價申報 ╮(′~‵〞)╭
05/19 11:3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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