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欲報扶養父母(>60歲) 但被虛報薪資...

看板tax作者 (lalala)時間10年前 (2014/05/12 00: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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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標題 今年又被偷報(去年)薪資了 去年報稅時因為姊夫的阻止 所以沒有檢舉該公司 也因此我也並未將父母兩人報為扶養 前幾天才用我母親的自然人憑證查詢所得 發現今年父母兩人又被偷報薪資(兩人共42萬多) 先和姊夫確認情況 他強調他已和公司會計講過 不要再報我父母的薪資 因此今年不關他的事 所以這次他就沒有要阻止我檢舉 以下有關檢舉之事 請教板上達人一些問題 我戶籍在新北市 父母兩人在台東 偷報的公司在高雄 如果線上檢舉 是要在哪一區的國稅局? 因為我上網查詢線上檢舉表格 有下拉式的選單 選出被檢舉公司所在地區及地址 所以是否表示只能在高雄國稅局檢舉的意思 再加上目前父母兩人的薪資來源為 四家不同的公司 + 某一間基金會 所以我需要要填五份檢舉單? 還是一併在說明欄位一一列出即可? 此外 我想先線上檢舉浮報薪資 之後同時間繼續報兩人為扶養 而且報扶養的同時 可以先不要將父母兩人的薪資列入所得嗎? 因為目前我和我先生兩人的薪資在級距12% 接近20% 之間 如果將我父母的42萬先列入 反而要報更多的稅 所以我不想用先多繳 之後再退的方式 而改以直接附上我父母兩人不可能去高雄工作的資料當作證明 因為我父母兩人身體極差 去年兩人三不五時將醫院當後院跑 父&母兩人去年又分別發生兩次車禍 有就醫紀錄 復健紀錄 也有警察開出的交通事故登記單 不論就醫 復健 或是交通事故 都是發生在台東 而且時間也是持續整年 如此證明應該很充分 所以若不將兩人薪資列入直接報扶養 這樣的做法不知是否可行? 以上問題 還請解惑 感謝~~ ※ 引述snowpin (lalala)》之銘言: : 父母年滿60且無工作(居住台東) : 今年欲報父母為扶養親屬 : 但詢問之下發現父母本無工作 : 但卻被姊夫工作的公司虛報薪資(十餘萬) 當成人頭員工(公司在高雄) : 請問這種情況還可以報扶養嗎? : 有需要先檢舉 還是可以直接將我的扶養證明附上即可? : 由於我戶籍與居住地都在台北 : 若檢舉是否一定要去公司所在地的國稅局(高雄)? : 若我僅附上扶養證明: : 轉帳(每月一萬元)+ 網路購買米、菜等民生物資寄到台東(每月約2500元) : 外加三不五時轉帳匯款給父母還債、醫藥費等(去年共約十萬) : 這樣不知是否可行? : 我實在沒時間跑高雄 又若不檢舉直接申報 是否會影響扣除額度? : 或者有其他更簡便可行的方式 : 以上 還請知道的網友解惑 : 感謝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x/M.1399824780.A.F87.html

05/12 03:53, , 1F
記得連去年的一起申訴,,
05/12 03:53, 1F
文章代碼(AID): #1JRw6C-7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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