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執行業務所得
※ 引述《cludyowl (梟)》之銘言:
: 如標題
: 昨日我的主管說未來我的工作收入上有部分會被列入執行業務所得
: 然後公司這邊會先代扣10%的稅款下來
: 我的問題如下:
: 執行業務所得不是單一稅率制嗎? (印象中) , 那還可以和個人的綜所稅一起申報?
: 然後再根據所得級距來判斷"退稅"或"補稅"?
執行業務所得是個人十類綜合所得其中之一,而執行業務所得又會依照不同的行業
扣除不同的成本費用率(註),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並在扣除免稅額、扣除額及
特別扣除額後的綜合所得淨額,依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註:
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
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者,101年度應依核定收入總額按下列標準計算其必要費用:
一、律師:百分之三十。
二、會計師:百分之三十。
三、建築師: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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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6.111
推
07/27 11: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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