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收到稽徵所要我寄資料是要查什麼
最近收到國稅局稽徵所寄來的公文
上面寫:
主旨:為稽徵業務需要 請於文到10日內提供說明二所列資料備查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辦理。
二、請提供下列資料:
(一)請說明台端101年度是否於XXXXXXX有限公司任職?
(二)該年度之薪資轉帳存摺影本資料
(三)請提供台端身分證影本
XXXXXXX有限公司 是我去年打工的公司
為什麼我會收到這個公文???
這個是要查什麼的??? 怎麼查???
只要有在需要報稅的公司打工過的人都會收到嗎???
去年我在那家公司打工的時候 為了防止受騙或人頭報稅
所以我個人資料都是亂填的 地址、電話那些
只有我的存摺影本是給真的
是因為這個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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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2.202.1
推
05/31 22:5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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