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尚未申請統一發票店家是否可以營業?
※ 引述《peggyotina (叫我大王)》之銘言:
: 今天去吃飯,吃完以後想要索取發票。
: 店家說它們目前還在申請,所以沒有。
: 我和朋友問說:那可以開給我們一般收據嗎?
: 對方也說:沒有。
: 她說如果一定要有,大概就是點菜單的那一種。
: 我有疑問,這種統一發票還在申請的店家,就可以營運嗎?
: 謝謝
照規定來說,還在申請營業的店家是不可以營運的
這樣算偷跑,國稅局一旦知道了
會核算從核准登記日前營運的天數營業所得課稅
一般來說,有統一編號應該大致上就已申請完畢了。
若他真的是用收據的話,
應該就是國稅局認定他每個月營業額在20萬以下
所以不用發票,而是國稅局每月核定課稅1%或3%的
而不用像一般用統一發票的店家是5%的稅率
而且什麼叫做"點菜單的那種"才有收據發票?
即使是收據,也都要蓋發票章就有統一編號
(雖然我也看過只蓋公司章的)
這樣才能算是正式收據
不然收據單一般文具行就都買得到了,
豈不是會讓人隨便開立了嗎?
可以去檢舉,
第一:還沒申請完畢就營業就違規在先了。
第二:"點菜單"才有收據,明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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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19:4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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