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
請問一下關於租屋合約.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這條
我家租屋給人,兩間套房,租金各為5000元及6000元
位於花蓮市中心(生活機能非常方便) 當初是全新屋
原本是要自用,後來沒用就出租給人
沒有出租經驗的我家,問了一些人關於什麼10%的問題絕得很....
很麻煩..就跟房客說那算便宜,不要報就好
房客也阿沙力答應,事隔兩年後,有一位房客無意間聊天才知道他有拿去報稅
問題一.那這樣子會不會影響到我這方? 因為簽約的是我所有權人是我爸
就是絕得麻煩才算房客便宜....
而另外一各房客是...我們租賃契約上有約定不可飼養寵物
後來他偷偷養寵物被我發現 就請他搬家
問題二.他現在跟我要收據,說要領補助?雖然我不知道他是要領什麼補助
還跟我說開別的也可以,家中有做點小生意可以開發票,但是我不敢開免得背上一條
偽造文書....
現在想想....好麻煩
想請大大教一下10%算法,還有契約該附上哪條?
例如報稅後多出來的金額由房客負擔 因為房租已經算很便宜了
請給我簡單易懂 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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