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扶養親屬的列舉項目疑問?
: → mooto:可以 醫療費用 健保費 保險費都可以列舉 05/01 02:21
: → mooto:今年國稅局還很貼心的把扶養親屬的醫療費用帶入了 05/01 02:22
: → Elly:但國稅局幫我帶的醫療費才一點點而已耶~我收據加一加要加個0 05/01 11:18
呃 我發現可能原因了 參考本板文章 [新聞] 建構優良納稅環境 綜所稅申報改革
或網址 http://tinyurl.com/4ycat8a
【所得稅稅政】
今年列舉扣除額可查詢項目多增加4項:
(1)捐贈:99年五都市長及市議員選舉的參選人捐款(不包括對政黨的捐贈)及紅十字會
、慈濟、家扶中心及世界展望會等22個公益團體捐款。
(2)醫藥及生育費:台大、榮總等73家公立醫院及新光、亞東、馬偕等6家私人醫院之醫藥
及生育費。
(3)災害損失:納稅人向稽徵機關報備的災害損失。
(4)身心障礙扣除額:去年已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並領有身障手冊者。
同時去年及前年連續2年被納稅人列報扶養的直系尊親屬與去年被申報扶養的已成年子女
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都可併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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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字面來看一般診所不會計入 國稅局沒辦法跟健保局要完整的資料嗎 囧
而已帶出的資料沒有明細 總額一不對還是只能手動 ....
不曉得板上有沒有板友可以建議增列明細並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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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19.62
※ 編輯: mooto 來自: 123.204.119.62 (05/0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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