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醫療列舉 保險不足額理賠的差額給付證明

看板tax作者 (不忘初心)時間13年前 (2011/03/24 10:40),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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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ccc (boy)》之銘言: : 我看了討論串,還有精華區,我沒有看到我的問題解答,所以我來這邊問一下, : 我說一下我的情況, : 我這次住院醫療全部費用14萬 : 我有兩家保險公司(個人的醫療保險,還有公司的團保) : 個人的保險公司全部給付17萬 (不需要收據正本) : 公司的團保全部只有給付5萬 (需要收據正本) : 如果,我跟公司的團保要【差額給付証明】: 14萬-5萬=9萬 : 這樣這份【差額給付証明】可以拿來報稅嗎? : 謝謝。 查了一下解釋函, 沒有處理這種情形的. 就我所知, 醫療保險的給付大概有這幾種: 1. 實支實付: 憑醫療費收據正本如數給付 (或在一定額度內核實給付); 2. 不管醫療費多少, 只要有符合保險條款就給付定額 (不需醫療費收據); ex. 確診特定疾病就給付 100 萬等... 3. 按住院日數, 每日給付定額, 這類給付是為了 cover 因為生病而 (可能) 少賺的薪資, 同樣亦不需醫療費收據. 第 3 種情形應該不屬於醫藥列舉扣除額但書的情形 (但受有保險給付部分, 不得扣除). 有爭議的是第 2 種, 小弟粗淺的看法是: 這一類的保險給付應有 cover 被保 險人醫藥費支出的性質在內, 因此這一類的保險給付應屬醫藥費列舉扣除但書 所規範的情形而不得列舉扣除. (實務上是否有辦法稽查是另一個問題) 因此, 原 po 個人保險公司給付的 17 萬如果是第 3 種, 則原 po 可以列舉扣除的醫藥費是 9 萬. 如果是第 2 種, 則原 po 應該不能列舉扣除醫藥費. 如果不是以上三種, 那就要看保險契約的條款才能再作進一步的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2.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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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都一樣是定額給付..其給付目的都不是直接支付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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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其原支付的醫療費,並未受到保險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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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該定額給付的保險金當作慰問金及看護費.會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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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那條但書的規定只及於直接支付醫療費用的保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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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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