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租金收入

看板tax作者 (party)時間14年前 (2010/07/27 11:08),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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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給公司,合約裡有載明給付"淨額"為15,000元/月 依扣繳規定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公司給付給我的15,000元並未扣繳10%, 雖然依法免扣繳,但合約有載明15,000元為給付淨額, 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代為扣繳10%的稅款並且給付我15,000元/月的租金? 若公司沒有代扣繳稅款,我可否要求他另外再支付我15,000*10%=1,500元/月的租金? 因為公司沒有代扣繳10%那我申報綜所稅時就沒有扣抵稅額可供扣抵 我就得自己多負擔租金收入的稅了~~拜託知道的大大回答一下了..大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0.131.254

07/27 12:58, , 1F
2000元以內得免扣繳,還是可以扣繳阿 這要看租約內容
07/27 12:58, 1F

07/28 12:37, , 2F
你們說好就好,如果對方不同意也沒辦法,淨額耶!!
07/28 12:37, 2F

08/17 00:39, , 3F
這很簡單啊 你就是想調高租金而已 只要雙方同意並無不可
08/17 00:39, 3F
文章代碼(AID): #1CJasdAv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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