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突然發現合併比較有利.但老婆已經報稅了.

看板tax作者 (看,保險有沒有那麼難)時間14年前 (2010/05/28 23:38),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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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是差不多情況,國稅局稽徵所的人是這樣說的 狀況: 1.去年結婚,夫妻不同戶籍 2.妻沒有扶養任何人,而先生扶養公婆二人(皆60歲以上、無收入) 3.夫妻兩人都有自然人憑證,且去年所得收入相當 因為在板上看到大多是說夫妻第一年新婚,採分開申報比較划算 所以沒有多想,就直接申報太太的部分(採網路申報、信用卡付款) 而先生的因為可以退稅,需要銀行帳戶, 但手邊沒有任何先生的帳戶,因此沒有報先生的部分。 想不到隔天重新審視兩人的稅務資料發現 夫妻薪資合併申報會比較划算,只好採取接下來一連串的動作 第一、打電話通知信用卡銀行取消授權 太太的是聯邦銀行信用卡,客服用傳真的方式傳 「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交易異動申請單」文件給太太。 填完之後再傳真回去,大約三個小時後才會取消授權。 也就是說要三個小時後,太太才能再重新上傳綜所稅等稅務資料。 PS.有問銀行是否可以利用網路上傳方式取消授權, 但銀行說需要太太的簽名,因此只能接受傳真的方式。 我想其他銀行應該也是大同小異。 第二、以已上傳者為稅務義務人來申報夫妻兩人的綜所稅 這個步驟我們還沒有做,以下是詢問國稅局稽徵所人員的答覆。 由於太太已經申報過,因此以太太為納稅義務人, 並加入先生的所得等相關資料,再重新上傳一次即可。 應該是這樣子吧,有錯請不吝指正。 ※ 引述《alennboy (秋意涼..)》之銘言: : 去年登記 , 今年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 : 老婆今天報稅了.因為她扶養岳母 : 她總額61萬 ,精算後.稅率6% ,繳9000 : 我所得97萬,扶養我堂妹跟我阿罵,精算後.稅率13% , 繳13000 : 我剛剛合併試算一下. 要繳19000左右 : 似乎比較划算..可是老婆已經報稅了...該怎麼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21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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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樣做是最快的方式,所以我一直建議用取款委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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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繳稅,就不會有取消授權的問題,在期間內隨時可重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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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申報比較划算以爾傳爾很久了 還是要仔細計算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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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2:21, , 4F
部分才知道 文章代碼 #1A3zFrJg
06/02 12:21, 4F
文章代碼(AID): #1B_-Djrx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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