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突然發現合併比較有利.但老婆已經報稅了.
我們也是差不多情況,國稅局稽徵所的人是這樣說的
狀況:
1.去年結婚,夫妻不同戶籍
2.妻沒有扶養任何人,而先生扶養公婆二人(皆60歲以上、無收入)
3.夫妻兩人都有自然人憑證,且去年所得收入相當
因為在板上看到大多是說夫妻第一年新婚,採分開申報比較划算
所以沒有多想,就直接申報太太的部分(採網路申報、信用卡付款)
而先生的因為可以退稅,需要銀行帳戶,
但手邊沒有任何先生的帳戶,因此沒有報先生的部分。
想不到隔天重新審視兩人的稅務資料發現
夫妻薪資合併申報會比較划算,只好採取接下來一連串的動作
第一、打電話通知信用卡銀行取消授權
太太的是聯邦銀行信用卡,客服用傳真的方式傳
「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授權交易異動申請單」文件給太太。
填完之後再傳真回去,大約三個小時後才會取消授權。
也就是說要三個小時後,太太才能再重新上傳綜所稅等稅務資料。
PS.有問銀行是否可以利用網路上傳方式取消授權,
但銀行說需要太太的簽名,因此只能接受傳真的方式。
我想其他銀行應該也是大同小異。
第二、以已上傳者為稅務義務人來申報夫妻兩人的綜所稅
這個步驟我們還沒有做,以下是詢問國稅局稽徵所人員的答覆。
由於太太已經申報過,因此以太太為納稅義務人,
並加入先生的所得等相關資料,再重新上傳一次即可。
應該是這樣子吧,有錯請不吝指正。
※ 引述《alennboy (秋意涼..)》之銘言:
: 去年登記 , 今年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
: 老婆今天報稅了.因為她扶養岳母
: 她總額61萬 ,精算後.稅率6% ,繳9000
: 我所得97萬,扶養我堂妹跟我阿罵,精算後.稅率13% , 繳13000
: 我剛剛合併試算一下. 要繳19000左右
: 似乎比較划算..可是老婆已經報稅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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