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 海外所得 [已看過財政部網站]
是的 我之前有看過財政部回答這個問題哦 (原文還得找找)
只要有戶籍 + 境內居住一天
就必須適用最低稅負制申報海外所得
只是海外所得未超過100萬 或境內外所得未超過600萬
或計算最低稅負後的稅額未高於一般稅額的話 應該是連申報都不需要
(這是目前我聽到兩大會計師事務所說的 但國稅局態度如何 要再觀察)
有錯請指正
※ 引述《lazypanda (懶惰熊貓(傑森))》之銘言:
: ※ 引述《moft (超越自己)》之銘言:
: : ============================= 小 結 =================================
: : 所以,似乎好像沒有再討論的空間了。
: 的確,在有住所的情況之下,縱使只在境內居住一天,
: 仍有可能被認定屬境內居住者,適用最低稅負須申報海外所得。
: 唯長期派駐海外者,可考慮將境內住所處分或移轉至他人名下,
: 同時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出,如同時符合一年內在台居留未達183天,
: 稅上應有機會視為非境內居住者,即可免申報最低稅負(海外所得),
: 同時稅法上一切的權利義務亦須比照非居住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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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8:5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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