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父母離婚後的撫養問題
※ 引述《mulasaki (蠆盆)》之銘言:
: 各位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 我目前是就學狀況(沒有收入),父母離婚以後一直都是父親在撫養
: 不過之前母親以我的其中一個戶頭當作她的薪資戶頭,今年五月那個戶頭
: 必須報稅。
: 這樣似乎是父親無法再用我的名字報撫養了,所以他希望能跟我母親追討
: 這部份的損失。他損失的部份,按照他的計算方式是:
: 撫養79000
: 保險24000
: 學費25928
: 國民年金1348*4=5392
: 健保費690*12=8280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計 142600
: 誠心的請問對這方面較有概念的人,這樣的算法是正確的嗎?
: 謝謝,非常感激。
最簡單的方法是完全不考慮你那個戶頭的薪資所得,
然後用是報稅軟體幫你爸分別試算 (A)不扶養你 (B)扶養你
則 (A)要繳的稅金-(B)要繳的稅金=你爸損失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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