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公務人員,
今年二月欲申請留職停薪至八月,
這段期間我是否應併入由先生扶養?
因為我們去年結婚,
目前尚未夫妻合報過稅。
想知道如何報稅比較經濟?
因我有聽過夫妻合報但分開繳納稅款,
卻不知到那是什麼意思?
我本以為夫妻一定要自動併入為合併報稅?
請問這是可以自己選擇的嗎?
因為我先生的收入高我很多,稅率也頗高,
如果我的收入也併入先生的所得的話,
變成原先我的稅率要跟著先生的稅率調整嗎?
抑或由我申報的話,
先生的稅率是否可以使用我的稅率來作為依據?
謝謝您的回覆~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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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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