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贈與稅的問題
※ 引述《kaimim (評鑑中...)》之銘言:
: 爬文過之後 對於贈與稅仍有一些問題 想請高手指教
: 1.每年免稅贈與額度是111萬 所以我爸跟我媽每年可以各給我111萬這應該沒問題
: 那問題就是他們如果今年(97年)12月底各給我111萬 98年1月初在各給我111萬
: 其他時間都沒有轉帳給我 這樣是不是符合免稅贈與的規定?
: 還是贈與期間要實質超過一年(例如97/12/21贈與 下次必須98/12/21之後)
贈與是算年度 年初到年尾這樣算
所以在跨年前後各贈一次 是可以的
: 2.之前我請我爸把我A銀行的錢20萬轉到我B銀行
: 結果我爸想說要給我多一點 所以把我A銀行的20萬開取條領出之後
: 他也把它A銀行的帳戶取出30萬 然後用他名義匯給我50萬
: (*我B銀行帳戶show出我爸名字匯入50萬)
: 這樣我該年我爸的免稅贈與額度是剩下61萬還是81萬(111-30=81,因為有20是我自己的)
取款條應該佔得住腳 自己的現金搬動沒問題 父親應該是贈與 三十萬
但國家規定 父母養育子女付生活費 是不課贈與的
: 3.如上例 我爸如果上次匯完50萬之後 再同一年度又會給我111萬
: 會不會被國稅局開要補繳贈與稅阿?那大概要補繳多少呢?感恩感恩
同年超過111的部份要課稅 稅率我忘了 發現前儘速主動退回是沒問題的
: 4.請問在免稅額度內的贈與..那需要申報嗎
抱歉我忘了 "應該"是不用申報 但我知道 稽查時 提供銀行月結單是可以站得住腳的
: 謝謝各位喔 感恩感恩
話說 父母 匯大筆資金到海外給子女 常聲稱當學費 是可以的 但要有繳費證明
家父說 唸書算是比較有出息的孩子了
還有父母是聲稱孩子拿取拉斯維加斯賭光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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